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每一股比例
A股每一股红股0.23元
● 有关日期
● 多元化分红送转: 否
一、 根据分配原则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 分配原则
1. 派发本年度:2022年年度
2. 分配目标:
截止到证券登记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3. 分配原则:
此次股东分红以方案落地前企业总市值883,264,116股为基准,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价税合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203,150,746.68元。自分配原则公布至执行期内,因可转债转股,企业总市值由883,258,600股增加到了883,264,116股,结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原则的承诺,分配原则表决通过后到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期内,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企业将维持每一股比例不会改变,适当调整分派总金额。
截止到2023年5月11日盘后企业总市值为883,264,116股,因爱迪可转债自2023年5月12日至 2023年5月18日期内终止股权转让,故企业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2023年5月18日的总市值与2023年5月11日盘后企业总市值一致,为883,264,116股。主要内容见公司在2023年5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特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的《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时“爱迪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临2023-035)。
三、 有关日期
四、 分派实施细则
1. 实施细则
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市场红利授权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资金结算系统软件向证券登记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册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办了指定交易股东发放。已申请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可在收益派发日则在指定证券公司领到红股,未办指定交易股东收益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之后再进行发放。
2. 自己派发目标
下列无尽售标准流通股股东宁波市爱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领拓集团公司香港有限公司、XUDONG INTERNATIONAL LIMITED、张建成、宁波市领挈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红股由企业立即派发。
3. 缴税表明
(1)针对持有公司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的自然人股东(包含证券基金),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相关规定,企业派发现金红利时暂时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等它具体出让个股时依据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即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rmb0.23元。持仓时限(指本人从公开发行和出让销售市场获得公司股票之日至出让交收这只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拥有时长)在1月之内(含1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的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20%;持仓时限在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10%;持仓时限超出1年,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包含证券基金)出让个股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由券商等股权托管机构从企业资金帐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个工作日日内划付企业,企业在接到税金当月法律规定申请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请交纳。
(2)针对持有公司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的自然人股东(包含证券基金),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相关规定,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10%,即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rmb0.207元。
(3)针对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QFII”)公司股东,依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47号)相关规定,按10%税率代收代缴所得税,即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rmb0.207元。如有关公司股东认为所取得的股权收益必须享有税收协定(分配)待遇,可以按照要求在获得股权收益后自主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4)针对根据港股通项目投资拥有企业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人(包含单位和个人),依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税务[2014]81号)的相关规定,其股权收益由企业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个股名义持有人帐户以人民币发放,按10%税率代缴企业所得税,即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rmb0.207元。
(5)针对持有公司股份的许多法人企业公司股东,企业将不会代收代缴所得税,由经营者按税收法律法规自主确定是否需在本地缴纳税款,即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rmb0.23元。
五、 相关资询方法
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金山路588号
联络单位:爱柯迪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方式:0574-87562112
特此公告。
爱柯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示序号:临2023-037
可转债编码:110090 可转债通称:爱迪可转债
爱柯迪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依据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调节“爱迪可转债”转股价格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调节前转股价格:18.93元/股
● 调整转股价格:18.70元/股
● 爱迪可转债此次转股价格调节执行日期:2023年5月19日
一、转股价格调节根据
2023年4月27日,爱柯迪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爱柯迪”或“我们公司”或“企业”)举办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883,264,116股为基准,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价税合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203,150,746.68元。此次权益分派开展的证券登记日为2023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9日,具体内容见企业交于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特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示序号:临2023-036)。
公司本次因执行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对可转债转股价钱作出调整,合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节公式计算和调整结论
结合公司《募集说明书》协议条款要求,在本次发行以后,若企业产生派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变化的总股本)、配资及其发放股利等状况使公司股权变化时,将按照以下表达式开展转股价格的变化(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派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
配送股利: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1为调整转股价,P0为更改前转股价,n为派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资率,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
依据上述承诺,因为公司2022本年度股东分红,爱迪可转债自2023年5月12日至此次分红配股证券登记日(2023年5月18日)期内中止股权转让,此次分红配股证券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买卖日(2023年5月19日)修复股权转让,爱迪转债转股价钱自2023年5月19日由rmb18.93元/股调节金额为18.70元/股。
特此公告。
爱柯迪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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