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申万菱信量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申万菱信量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后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3月1日,于2023年3月2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申万菱信量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申万菱信量化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A/C:004135/01516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10日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2023年3月1日日终,本基金已经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本基金将根据约定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终止《基金合同》技术可行性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四、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自2023年3月2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五、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基金剩余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根据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 1-3 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六、特别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在完成基金财产清算工作后,将基金剩余财产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最终分配金额可能低于按基金最后运作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金额。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流动性风险。
2、基金管理人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
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部分代销机构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代销机构,详情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1、2023年3月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泰证券”)办理下表所列基金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2、2023年3月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华南”)和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简称“中信期货”)办理下表所列基金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注:本公司旗下自建TA基金与中登(“中登”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简称)TA基金之间不能相互转换,以上基金产品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 咨询方式
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销售机构信息也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swsmu.com)进行查询,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各基金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8588或021-962299)进行咨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定投、转换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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