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3-049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减持股计划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尹志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59,436股,通过Grenadenade Pte. Ltd.、Futago Pte. Ltd.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9、630股,共持有4、879、0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9%;倪图强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954、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4%。上述股份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尹志耀先生和倪图强先生分别出具的《减持意向书》。由于个人资金需求,上述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尹志尧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2%。
倪图强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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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没有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在过去12个月内减持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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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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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董监高是否承诺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 √是 □否
1、尹志耀、倪图强是公司股东兼核心技术人员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买卖、委托管理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除发行人事先书面同意外,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对首发前股份设定担保;
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果我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我将不转让我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发行人首发前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将累计使用。
拟减持与之前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上市时无利可图的公司,计划在首次发行前减持股份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首次发行前减持股份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首发前减持股份?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条件和相关条件的具体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不确定性。减持计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和可持续经营。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它风险提示
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减持,公司及上述减持主体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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