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3-027
广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2元
每股红股0.1股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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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转让: 否
第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次数和日期
2023年4月24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125、632、068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发现金红利0.052元(含税),每股发现金红利0.1股,共发现金红利58、532、867.54元,发现金红利0.052元(含税),每股发现金红利0.052元。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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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发送红股或转换股本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当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的股东持股数量,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分配对象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公路网络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广西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按规定直接分配。
3.扣税说明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息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持有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有期限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暂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个人所得税按20%的税率征收。
(2)持有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1 年以内(含 1 年),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股票转让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本账户中扣除并转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转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三)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股息、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家税务函)〔2009〕47 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0.0368元(其中,每股发现金红利扣税0.0052元,每股发红股扣税 0.01元,每股扣税总额 0.0152 元)。人民币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股东参照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执行股东税率办法。人民币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股东参照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税率办法实施。有关股东认为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4)对于香港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其现金红利将通过上海分公司以人民币的名义分配,根据上海证券市场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通知(财税[2014]号。81),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的股息红利收入,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不具备向中国结算提供投资者身份和持股时间的条件之前,暂不按持股时间实施差异化征税政策,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行现金红利0.0368元(其中,每股发现金红利扣税0.0052元,每股发红股扣税 0.01元,每股扣税总额 0.0152 元), 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香港投资者属于其他国家的税务居民,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议规定的股息红利所得税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收协议待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当按照税收协议税率计算的税款与应纳税款的差额退税。
(5)对于《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每股发放0.052元现金红利。现金红利和红股公司不扣缴所得税,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法的规定判断是否应当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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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稀释每股收益说明
2022年每股收益为0.4699元,按新股本总额1、238、195、275股摊薄计算。
七、相关咨询办法
公司股东对股权分配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内按下列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广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715520235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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