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仁信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仁信新材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成员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注册(证券监督管理许可证)〔2023〕545号)。《惠州仁信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其附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信息网)上披露.cninfo.com.cn;网站wwwww,中证网.cs.com.cn;中国证券网站w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站w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站 www.jjckb.cn),并置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发起人(主承销商)万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或“发起人(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参考。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线上线下认购支付、弃购股份处理等。,并仔细阅读今天发布的《惠州仁信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查询推广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6月19日(T日),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3年6月19日(T日)进行网上和线下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
2、2023年6月12日,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并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线下投资者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参与本次初步询价(T-5日)12:00前注册并提交验证材料时,请登录万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站:https://thfx.vanhosec.cn:8060/)。
3、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询价合格投资者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线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结合深圳市场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的市值。
对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置不安排本次发行。如果发行价格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发起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如有上述情况,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惠州仁鑫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披露总股票、认购数量、发行股票比例和持有期限。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线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线下发行对象:线下发行对象为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金融公司、合格的海外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6、初步询价:2023年6月13日发行初步询价时间(T-4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合格的线下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并提交认购价格和拟认购数量。
前一个交易日(2023年6月12日)开始线下查询。T-5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日(2023年6月13日)T-4日)上午9日:30日前,线下投资者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否则不得参与本次询价。线下投资者在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参与创业板线下查询的投资者可分别填写多个配售对象的不同报价,每个线下投资者最多填写三个报价,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包括每股价格对应的拟认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重新执行定价决策程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填写解释价格变更原因、价格变更范围的逻辑计算依据,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足和(或)定价决策程序不完整,并将价格变更依据和(或)重新执行定价决策程序等材料备查。
线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更单位为0.01元,初步查询阶段线下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万股,申购数量的最小变更单位为10万股,即线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200万股。
线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认购股数上限为1200万股,约占线下发行初始股数的49.81%。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认真合理确定认购价格和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注意申报价格与申请数量对应的申请金额是否超过2023年6月6日提供给发起人(主承销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申请金额(T-9)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发起人(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符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向发起人(主承销商)提交相应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认购的,配售对象认购无效。
2023年6月12日,参与仁信新材线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参与(T-5日)12:00前,资产证明材料通过万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系统(https://thfx.vanhosec.cn:8060/)提交给保荐人(主承销商)。如果投资者拒绝配合验证,未能完全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足以排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离线发行,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参与离线发行,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违反规定参与新股线下发行的线下投资者,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1:为促进线下投资者的审慎报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增加了定价基础验证功能。线下投资者需要按以下要求进行操作:
线下投资者应在线下询价开始前一个交易日(2023年6月12日)T-5日)上午9:30前,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网下投资者在查询开始前未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的,不得参与查询。在线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之前,应执行内部审批流程。
线下投资者应根据定价基础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超过研究报告中的建议价格范围。
特别提示2:线下投资者必须如实提交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认证材料,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认购金额不得超过配售对象资产规模认证材料和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确保《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填写的总资产数据与提交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一致。在初步询价日(2023年6月6日)的第五个工作日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数据。T-9日)为准。
一旦线下投资者报价,视为承诺其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上传到万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如不一致,后果由线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线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以促进线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方便创业板线下投资者资产规模验证:
初步询价期间,线下投资者报价前必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截至2023年6月6日,如实填写(T-9日)的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应与向发起人(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一致。
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认购规模,认购金额不得超过向发起人(主承销商)提交的相应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
7、线下淘汰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淘汰不符合投资者条件的初步询价结果,所有符合条件的线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认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时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排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排除的拟认购量为符合条件的线下投资者拟认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该价格的认购不能再剔除。当拟删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该价格的认购不再被删除。不包括在内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离线认购。
排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剩余线下发行查询报价和认购数量,综合评价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并重点关注公开发行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合格海外投资者基金等配售对象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仔细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和有效认购数量。根据上述原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有效报价不少于10名线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是指线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不作为最高报价部分,符合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和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只有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才能参与线下认购。发起人(主承销商)聘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立即见证本次发行和承销的全过程,并对线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配置、信息披露等相关条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8、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初步调查后,如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剩余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和保险基金以及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或者本次发行定价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近一个月发布的同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认购前发布《惠州仁信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公司经营业绩同比下降风险提示:由于下游家电照明行业宏观经济波动、原材料成本上升、物流成本上升和终端产品消费需求不足,同时,俄罗斯和乌克兰政治冲突和国际能源危机导致国际原油及相关大宗化工产品价格快速上涨,进一步促进苯乙烯市场价格高运行,受此影响,公司主要产品聚苯乙烯树脂与主要原料苯乙烯价差较去年明显缩小,企业业务业绩低于预期,特别是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业绩下降更明显,第四季度受具体因素影响,下游家电和照明终端消费需求逐渐恢复,但仍不够突出和稳定,总体而言,2022年公司年净利润规模较去年同比下降29.85%,2022年经营业绩下降。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XYZH2023年1月至3月,公司实现了2023GZAA3B0123的审查报告同比下降16.28%,营业收入47万元,191.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3.59万元,同比下降45.7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4.96万元,同比下降48.46%。
未来,如果国际原油价格或苯乙烯原材料价格进一步上涨,或下游家电和照明行业终端消费需求复苏低于行业预期,甚至进一步萎缩,或其他负面因素影响聚苯乙烯和苯乙烯价格差异,上游原材料成本压力可能不及时、有效、完全向下游,公司将面临短期经营业绩损失和未来经营业绩同比下降的风险。
10、限售期安排: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初步询价和推广公告中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如果发行价格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万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11、市值要求:
线下投资者:前两个交易日(2023年6月9日)开始初步询价。T-6)为基准日,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日均市值应在1000万元(含)以上,参与本次发行初步查询的科技创新创业等主题封闭运营基金和封闭运营战略配售基金。参与本次发行的其他初步查询的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日均市值应在6万元(含)以上。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按照《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执行具体市值计算规则。
网上投资者: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于2023年6月19日(T日)参与网上认购。其中,自然人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开放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市值每5000元可认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额度。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数量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认购上限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2023年6月15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3年6月19日(T日)认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279号)的有关规定。
12、独立表达认购意愿:网上投资者应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表其申购新股。
13、发行回拨机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在线和线下认购后,将根据在线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在2023年6月19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中的“六、本发行回拨机制”。
14、2023年6月21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惠州仁信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线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2023年6月21日认购资金(T+2日)16:00前到账。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如果同一天获得多只新股,如果只汇出总金额,合并支付将导致账户失败,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中标后,应按照《惠州仁信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6月21日(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
15、暂停发行: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具体暂停条款见《初步询价推广公告》中的“十、暂停发行情况”。
16、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线下认购或未全额认购或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数量及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合并计算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配售对象的违规次数。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认购。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17、股票发行后计划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较高。创业板公司具有R&D投资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和惠州仁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风险因素,并做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内容,了解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确保不参与线下查询,确保认购数量和未来持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一旦投资者提交报价,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被视为投资者的承诺:投资者参与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股票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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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惠州仁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万和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8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万和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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