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士顿)、根据《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205])(以下简称《登记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2023]110号)(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协会[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2023]号。19)(以下简称“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自律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发行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南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和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发起人(主承销商)为工业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证券)、“主承销商”、“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初步询价和线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线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适用于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2023]18号)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请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发行价格为32.29元/股,2022年扣除前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59倍,低于2023年6月6日发布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70.72倍,低于2022年扣除前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4.89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请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认购及支付、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查询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初步查询和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查询和推广公告”),消除初步查询结果后不符合投资者报价的要求,协商一致消除拟认购价格高于36.66元/股(不含36.66元/股)的所有配售对象;消除拟认购价格为36.66元/股、拟认购金额小于730万股的所有配售对象;拟认购价格为36.66元/股,拟认购金额等于730万股,系统提交时间为2023年6月6日14:53:08:在966的配售对象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47个配售对象。在上述过程中,共淘汰了76个配售对象,相应淘汰的拟认购总额为5175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5107650万股的1.0132%。在上述过程中,共淘汰了76个配售对象,相应淘汰的拟认购总额为5175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5107650万股的1.0132%。淘汰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请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标注为“高价消除”的部分。
2、根据初步查询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和拟认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在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32.29元/股,线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查询。
投资者请在2023年6月9日(T日)以此价格在线和线下认购,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同为2023年6月9日(T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价格为32.29元/股,不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是通过公开募集排除最高报价后设立的。、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之间的差额为110.00万股,将回拨至线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通过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5、限售期安排: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6、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7、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在线和线下认购结束后,将根据在线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在2023年6月9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在线投资者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来确定。
8、2023年6月13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配售对象当日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6月13日(T+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
9、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10、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未足额认购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线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3次获胜但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近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1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合理投资,2023年6月8日,请仔细阅读(T-1日)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中国金融新闻网》、《经济参考网上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上发表,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为32.29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国民经济产业分类与代码》(GB_T4754-2017) 截至2023年6月6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了“I65” 上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下转14版)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