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减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6月5日,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试点实施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现公告如下:
1、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员工持股计划第一阶段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一期工业持股计划及其摘要议案等相关议案设立。
截至2020年1月17日,第一阶段员工持股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购买公司股份39090股,平均交易价格为51.515元/股,交易金额为2013.72万元。2019年和2020年利润分配计划实施后,第一阶段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820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
第一阶段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批准并公告最后一笔目标股份转让至定向计划名称之日起计算,即2020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16日。经公司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一年至2024年1月16日。
第一阶段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第一阶段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转让至定向计划名称之日起计算。第一阶段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1年1月16日届满。
(二)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2021年5月21日和2021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38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议案》等相关议案,建立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2年3月15日,公司第二阶段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购买公司股份397740股,平均交易价格约30.42元/股,交易金额1209.89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第二阶段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批准并公告最终标的股份转让至定向计划名称之日起计算,即自2022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4日起计算。
第二阶段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第二阶段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公告最后一笔目标股票转让至目标计划名称之日起计算。第二阶段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3年3月14日届满。
二、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情况
2023年6月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820、89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397、74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全部减持。
在上述减持期间,减持主体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有关规定。根据《第一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第二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提前终止,财产清算和分配将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6日)收盘价涨幅偏差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需要纠正和补充;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影响较大的未披露重大信息;
3.由于控股股东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光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计划变更公司控制权,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29日(周一)至2023年6月2日(周五)停牌。光明国资局于2023年6月2日与中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从光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变更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详见2023年6月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及股票复牌的提示公告》(公告号:2023-033);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规划阶段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有应披露但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公司没有规划、谈判、意向、协议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事项或与此事相关的事项;董事会没有得知公司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价格影响较大;公司早期披露的信息不需要纠正或补充。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违反公平信息披露;
2. 公司控股股东光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尚未签署控制权变更所需的“免费转让协议”。本项目仍需履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的审批程序,对经营者进行集中申报,并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反垄断局的审查等必要程序。上述审批程序是否可以通过,通过时间仍不确定;
3.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请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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