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3-068
海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延期回复的关注函
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6月2日,海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发布的《海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注函》(公司关注函)〔2023〕第25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3年6月6日前就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披露,详见2023年6月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注函》。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将关注函的查询内容及时传达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和一致行动人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控股”),并继续逐一沟通核实相关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对关注函进行回复。
2023年6月6日,公司收到海航资本申请。鉴于《关注函》涉及的部分事项,海航资本正在验证中,验证工作尚未结束。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将在2023年6月13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回复《关注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回复工作,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媒体是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相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和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请注意后续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3-067
海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的存在,可能是因为股价
低于面值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2.第一条规定,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终止上市交易。截至2023年6月6日,海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5个交易日低于1元。请注意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第三条规定,公司披露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然后每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情况消除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请投资者合理投资,注意风险。
1、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根据第一条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只发行A股或B股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日收盘价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3年6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5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而终止上市。《股票上市规则》第9.1.第十五条规定,因交易强制退市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请注意风险。
二、以往因股价低于面值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根据第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日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在下一个交易日开盘前终止上市,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情况消除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2023年5月31日,公司首次披露《关于公司股价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号:2023-059),2023年6月1日,公司股价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号:2023-061)。2023年6月2日第三次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因股价低于面值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号:2023-063),2023年6月3日第四次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因股价低于面值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号2023-064)。2023年6月6日,《关于公司股票因股价低于面值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号2023-065)第五次披露。本公告是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第六次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告。
三、公司股票实施风险警告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第一条第(二)项、第(四)项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份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3,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第一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告:(1)上一会计年度审计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自2023年5月4日起,公司股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理为“退市风险警示”。
四、其他事项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最近签署了多项健康生活领域合作协议,公司和合作伙伴将依靠自己的品牌优势,围绕各自行业的优势资源,在健康生活、医疗服务、资源共享、促进共同发展,公司继续提高生产经营的基本面。
此外,2023年5月31日,海航投资收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关于计划增持海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函(以下简称“通知函”),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基于对海航投资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作为海航投资的控股股东,海航资本将由其或协调其一致行动人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持海航投资股份。详见2023年6月1日公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62)。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关注相关公告、决策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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