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13057 债券简称:中国银行转债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6月29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6月29日 10 点00 分
地点:青海金融大厦M1919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6月29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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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审阅了《独立董事2022年履职报告》。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请参阅2023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上述提案的详细信息(http://www.sse.com.cn)香港证券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2022年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没有。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8:关于公司与银河金控的签署〈证券与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并制定2023-2025年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4、涉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关于公司与银河金控的签署〈证券与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并制定2023-2025年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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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一)内资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国内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有法定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登记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股票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书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登记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
2、上述登记材料应当提供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应当由股东本人签字,法定股东登记材料应当加盖股东单位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字的,应当公证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3、请所有参与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议人员及时与股东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的错误和遗漏。发送传真登记的股东,请将股东登记材料原件交给会议秘书处。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东(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我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一起(http://www.chinastock.com.cn)2022年股东大会通知及通信另行发给H股股东。
(三)现场登记时间
2023年6月29日,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应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15-9:45到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入场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所有股东自行承担膳食、住宿和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金融大厦19层,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楼
联系部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73
电话:(8610)80929800
传真:(8610)80926725
七、 备查文件
1、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定期)决议;
2、2023年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定期)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附件:2022年股东大会委托书
附件:2022年股东大会委托书
银河证券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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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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