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转债代码:127064 可转债简称:杭氧可转债
杭氧集团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氧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部分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6月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提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建议和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2个激励对象因法定年龄正常退休,首次授予的1个激励对象死亡,预留的1个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回购取消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38、100只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从984、542、600元减少到984。304、500元,股本从984、542、600股减少到984、304、500股。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回购注销公告。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偿还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要求公司偿还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有关证明文件。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氧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号:2023-051转债代码:127064 可转债简称:杭氧可转债
杭氧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临时股东大会期间未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
2、本次会议的提案应当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二、会议通知情况
2023年5月12日,《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
三、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2023年6月5日下午14日召开时间:3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伟先生;
4、召开地点: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制造基地A楼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相府路799号;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6月5日,其中:2023年6月5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2023年6月5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下午15:在任何时间。
6、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四、会议出席情况
共有304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了股东大会,代表638、202、599股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984、545、375股的64.82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526、811、616股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984、545。375股的53.5081%;290名股东参与网上投票,代表111、390、983股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984、545、375股11.3140%。在参加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296人(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代表112、788、114股表决权。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984、545、375股的11.459%。一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并出席了会议。
五、会议表决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的形式选举,候选人2人,投票结果如下:
1.01关于选举田百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630票、279票、33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8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 104、864、84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751%。
田白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02关于选举童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630票、278票、53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8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104、864、04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2.9744%。
童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的董事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一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38、191、2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112、776、814 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0%;反对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4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38、190、0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112、775、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9%;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44%。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638、195、0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反对7,500 股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112、780、614 股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34%;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批准。
六、见证律师意见
股东大会由浙江天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法律意见认为,杭州氧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投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杭氧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由与会董事签字确认;
(2)浙江天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浙江天府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氧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氧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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