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号:临2023-025
无锡商业大厦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并将所有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不超过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1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
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http://www.sse.com.cn)《大东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23-013),以及《大东方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公告号:2023-019)。
1.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一指引 根据7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布股份回购进度。截至2023年5月31日,股份回购公告如下:
2023年5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1.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84、779、518股)的0.1526%,最高价为4.90元/股,最低价为4.82元/股,支付金额为6.548、214.29元(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1.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84、779、518股)的0.1526%,最高价为4.90元/股,最低价为4.82元/股,支付金额为6.548、214.29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继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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