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信建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订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平安证券自2023年6月5日起增加为中信建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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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开户、认购、赎回等业务
自2023年6月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平安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办理方式以平安证券规定为准。
三、调整认购起点金额
自2023年6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认购上述基金,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含10元)。
四、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认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通过平安证券提交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和扣款方式。平安证券自动完成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的扣款和基金认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可进行日常认购赎回业务。
五、适用于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六、办理场所
自2023年6月5日起,投资者可按平安证券规定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七、申请方式
1、申请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必须首先开立中信建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人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当按照平安证券规定的办理方式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八、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时间为开放式基金开放日9:30-15:00。
九、扣款日
投资者应与平安证券约定固定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约定的认购申请日(T日)。
十、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平安证券就上述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固定扣除(认购)金额,基金扣除金额为10元起(含10元)。
十一、扣款方式
1、按投资者申请时约定的固定扣款日和扣款金额扣除。非基金认购开放日的,推迟至下一个基金认购开放日;
2、投资者必须指定有效的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
十二、交易确认
认购份额按实际扣除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上述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1日+2日到平安证券查询相应基金的认购确认情况。
十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变更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的投资者,必须按照平安证券规定的办理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必须按照平安证券规定的办理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程序应遵循平安证券的有关规定。
14、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指定的方式申请上述基金(除中信建设投资价值选择的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外,基金代码:A类008347)A类股认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折扣率以平安证券的规定为准。
1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或咨询相关信息:
1、平安证券有限公司
网址:https://stock.pingan.com
联系电话:95511-8
2、中信建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cfund108.com
联系电话:4009-108-108
风险提示:
1、每个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结束后,适用基金中最短持有期的基金可以办理赎回业务。
2、基金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上述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基金产品数据总结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投资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
特此公告。
中信建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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