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ST紫鑫 公告编号:2023-068
关于吉林紫鑫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为股价低于面值
第二次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一 9.2.1 条款规定,截止日期 2023 年 6月2 公司股票收盘价0.58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1个交易日以下 1 即使在接下来的九个交易日连续涨停,由于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 元触及交易退市指标。
随后触及交易退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规定期限内终止公司股票
上市决定,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一 9.2.3 本条规定,公司应披露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然后每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情况消除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请投资者合理投资,注意风险。
1、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一 9.2.1 第(四)项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在
本所仅发行 A 或者只发行股票 B 股票公司通过本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系统
每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2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58元/股,连续16个交易日低于0.58元/股 1 即使在接下来的九个交易日连续涨停,由于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规定期限内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二、以往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披露情况
2023年6月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信息网》上 (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因股价低于面值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号:2023-067)。本公告是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二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它风险提示
1、公司在 202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未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年度修订)退市风险预警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年度报告经审计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显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年度修订)其他风险警告叠加在有关规定中。请注意投资风险。
2、2023年1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立案通知书(编号:证监会立案字020202300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调查。2023年1月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公告号:2023-003),并于2023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号:2023-028)。《关于立案调查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号:2023-056)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调查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述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3、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国药兆祥(长春)制药有限公司最近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信息 《立案通知书》( 编号:证监立案 0202023003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向国药兆祥(长春)制药有限公司立案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相关进展, 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信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合理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ST紫鑫 公告编号:2023-069
吉林紫鑫药业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介绍
吉林紫鑫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证券简称*ST紫鑫,证券代码:002118) 2023 年 5 月31日、6 月 1日、6 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2日3日收盘价下跌偏离值累计偏离14.61%,属于股票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核实了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纠正和补充;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关于公司股票退市风险预警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号:2023-040)每日分别披露、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号:2023-030)、《2022 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22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号:2023-029);2023年5月9日,《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号:2023-048)披露;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96元/股,首次低于1 元/股,2023年5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价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号:2023-060);2023年6月2日,《关于公司股价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号:2023-067)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3、公司披露经营情况,内外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现公司和控股股东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影响较大的未披露重大信息;
6、在股票变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有应披露但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计划、谈判、意向、协议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未了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影响较大的信息;公司披露的信息不需要纠正或补充。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违反公平信息披露。
2、公司在 202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未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年度修订)退市风险预警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年度报告经审计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显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年度修订)其他风险警告叠加在有关规定中。请注意投资风险。
3、2023年1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立案通知书(编号:证监会立案字020202300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调查。2023年1月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公告号:2023-003),并于2023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号:2023-028)。《关于立案调查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号:2023-056)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调查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述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4、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国药兆祥(长春)制药有限公司最近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信息 《立案通知书》( 编号:证监立案 0202023003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向国药兆祥(长春)制药有限公司立案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相关进展, 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信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合理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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