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签订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3年6月5日起,公司部分基金增加江海证券为销售机构,适用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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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6月5日起,投资者可在江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认购赎回业务,查询相关信息,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程序和业务规则请遵守江海证券的规定。
同时,公司将在江海证券开展上述基金的固定投资和转换业务,并参与江海证券开展的基金利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固定投资业务
自2023年6月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江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固定投资业务。
基金固定投资业务的认购率与正常认购率相同。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3年6月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江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及其在江海证券的转换业务。
请参阅基金转换业务的最新招股说明书和公司发布的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3年6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江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认购和固定投资认购业务,享受的认购费率优惠以江海证券的规定为准。
自2023年6月5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江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与公司可以参与转换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认购费补差利率优惠以江海证券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见最新招股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总结等法律文件,以及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江海证券上述基金的认购和固定投资认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元(含认购费),以江海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
2、投资者在江海证券办理相关业务时,应遵守江海证券的具体规定。如有相关业务规则和上述费率优惠,请注意江海证券的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承诺或保证基金投资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基金产品数据总结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和销售适宜性的基础上,做出合理的判断和谨慎的投资决策。
4、公司负责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解释本公告的相关内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5日
诺安鸿鑫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
基金产品数据总结(更新)提示性公告
2023年6月5日,诺安鸿鑫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总结(更新)全文在公司网站上(www.lion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供投资者查阅的披露。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998)咨询。
基金经理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负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和收益特征,并做出仔细的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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