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79
江苏中利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和子公司的一些银行账户被冻结
以及解除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询银行账户信息,了解到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的部分新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被冻结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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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解除冻结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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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
解除部分子公司银行账户冻结金额2200万元,恢复正常使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披露的冻结账户余额为6.04万元,占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06%,占上一期财务报表货币资金的0.011%。冻结银行账户的非主要账户不会对公司的资本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第一条所述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仍将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尽快解决冻结银行账户的问题,并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78
江苏中利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子公司中联光电,
腾辉光伏启动预重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法院决定概述子公司的预重组
2023年4月21日,江苏中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集团”)披露了《常熟法院审查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重组申请公告》(公告号:2023-044)。债权人宜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向常熟市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子公司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光电”);债权人江苏威尔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常熟市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子公司苏州腾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辉光伏”)。
2023年6月2日,公司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2023)苏05破申3号],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中联光电进行预重组;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2023)苏05破申4号],决定对腾辉光伏进行预重组。具体内容如下:
常熟市人民法院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升级审理“(2023)苏0581破申49号”和“(2023)苏0581破申50号”两起案件,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升级管辖。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过程中,债务人中联光电、腾辉光伏均同意进行预重组。
苏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为了有效识别债务人的重组价值和可行性,降低重组成本,提高重组成功率,决定对债务人中联光电和腾辉光伏进行预重组。
债务人在预重组期间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件等资料;
(二)配合临时经理调查,如实回答相关问题,提交相关材料;
(三)勤勉管理,妥善维护企业资产价值;
(4)及时向临时管理人报告对财产有重大影响的行为和事项,并接受临时管理人的监督;
(5)如实向投资者、债权人、意向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披露与重组有关的信息,解释预重组计划,并回答相关询问;
(六)债务不得清偿,但企业继续经营、维持其经营价值所必需的费用,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七)未经许可不得向外界提供担保;
(八)积极与投资者、债权人、意向投资者等利害关系人协商,制定预重组方案;
(九)完成与预重组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是子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影响
上述子公司进入预重组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登记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债权人沟通等基本工作。上述子公司将提前与大多数债权人、投资者进行沟通和咨询,充分掌握重组事项的反馈和认可,并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组计划,提高后续重组工作的效率和可行性。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公司和子公司的预重组程序,并将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如果上述子公司预重组成功,重组成功,将有利于解决债务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优化业绩。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主体中利集团已进入预重组阶段,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等各方正在积极推进重组。
2、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启动子公司预重组程序并不意味着子公司正式进入重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子公司尚未收到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入重组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件。子公司能否进入重组程序仍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组程序,公司都将督促子公司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后续法院确定临时管理人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将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信息披露媒体指定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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