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48105 债券简称:22皮城01
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届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应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2023年6月1日,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讯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3年5月22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送达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张月明先生召集主持,董事8名,董事8名。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和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现进行董事会选举。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现行章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广泛征求意见和股东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林晓琴、朱曹阳、徐徐旭、张伟强、吴海峰、沈国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表决结果:
林晓琴同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朱曹阳同意选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徐侃旭同意选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张伟强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张伟强。
吴海凤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沈国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会根据名单逐一审议上述候选人,每位候选人均获得8票同意。公司股东大会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计投票制度。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第六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的董事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一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见见见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潮流信息网络(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独立董事)提名议案》。
根据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广泛咨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保平、杨大军、王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详见附件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保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
杨大军是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王进。
董事会根据名单逐一审议上述候选人,每位候选人均获得8票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必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计投票制度,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在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的董事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一半。
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详见见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潮流信息网络(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6月27日,公司决定在浙江省海宁市皮革城大厦1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投票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3日
附件1: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晓琴简历
林晓琴,女,汉族,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在职学士学位,无永久居留权。主要工作经验如下:2005年6月至2012年8月担任海宁市发改局企业改革部(上市办公室)科员、副科长、科长、副主任;2012年8月至2018年1月担任海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担任海宁市地方金融监督局(金融办公室)党委书记、主任;2019年1月至2023年5月担任海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委书记、主任、一级主任、四级研究员;2023年5月担任海宁市皮革城党委副书记。
林晓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的情形,中国证监会没有采取禁止进入证券市场的措施,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上公布,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曹阳简历
朱曹阳,男,汉族,198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无永久居留权。主要工作经验如下:2011年9月至2013年8月担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盐官税务分局办事员、科员;2013年8月至2023年3月担任海宁市财政局农业科员、行政法与教科文科科员、预算局副局长;2023年3月至今担任海宁市财政局党委委员;2023年4月至今担任海宁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朱曹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海宁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无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未被中国证监会禁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也未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中国证监会未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上公布。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侃煦简历
徐侃旭先生,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无永久居留权。主要工作经验如下:2005年5月至2010年8月担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夏石税务分局副局长,海宁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科副科长、科长;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担任海宁财政局国库科长;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担任海宁丁桥镇人民政府副市长;2012年9月至2017年3月担任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3月担任公司执行副总经理;2018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海宁皮革时尚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徐徐徐徐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中国证监会没有采取禁止进入证券市场的措施,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上公布,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章伟强简历
张伟强,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无永久居留权。主要工作经验如下:1992年至2001年在海宁市粮食局工作;自2001年以来,先后担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办公室主任、监事、行政总监、副总经理。同期至2007年10月,担任皮肤管理委员会宣传教育部副部长、部长;自2020年3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海宁皮都锦江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监事。
张伟强先生持有公司835、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中国证监会也没有采取措施禁止证券市场进入,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布。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邬海凤简历
吴海凤,女,汉族,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无永久居留权。主要工作经验如下:1996年8月至2008年9月在海宁联运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10月至今,曾任海宁资产管理公司产权管理部、投资管理部(内审部)员工、副经理、董事;2017年5月至今担任海宁市委党校培训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海宁三桥联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担任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海宁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担任海宁航空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海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海宁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海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3月至今担任海宁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浙创启源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浙江钱江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自2017年3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吴海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海宁资产管理公司担任董事、投资管理部(内部审计部)副经理;《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未被中国证监会禁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被中国禁止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上公布。
沈国甫简历
沈国甫,男,汉族,195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学家,高级政治工作者,无永久居留权。主要工作经验如下:1993年6月至1997年7月担任浙江宏达经编实业公司总经理,1997年7月至2001年8月担任浙江宏达经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9月至2010年9月担任浙江宏达经编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9月至今担任宏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起担任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2月至2011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自2014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自2014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先后当选为中国家纺行业协会副会长、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副主席、浙江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连续四届)、浙江省经济编辑行业协会会长、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第十四届、第十五届党代表、同济大学董事、同济大学浙江学院董事长、浙江理工大学特聘教授等。曾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全国纺织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纺织行业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民办教育家、纺织行业改革开放40年杰出贡献者、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千支书、浙江省“绿叶奖”、第六届浙江省优秀创业企业家、浙江省优秀教育企业家、浙江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浙江新企业家等。
沈国甫先生持有公司股东宏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23.36%的股权,宏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33%的股权(持有公司股份29.844.400股)。通过上述股权关系,沈国甫先生间接持有公司0.54%的股权。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的情形,中国证监会没有采取禁止进入证券市场的措施,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上公布,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保平简历
王保平,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生,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无永久居留权。主要工作经验如下:1982年在陕西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农业发展集团、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企业监督中心、浙江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2年11月至2017年7月在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资产管理部经理、党总支部副书记;2017年7月至2018年11月担任浙江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2018年11月至今在浙江国际贸易集团财务管理部工作。自2020年3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保平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中国证监会没有采取禁止进入证券市场的措施,证券交易所也没有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上公布,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大军简历
杨大军,男,汉族,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无永久居留权。主要工作经验如下:1990年至1991年担任新疆阿克苏行政公署公务员;1992年至1993年担任广东美亚时装有限公司服装设计师;1993年至1998年在香港大金投资有限公司从事Jeanswest品牌的中国市场拓展和零售管理;2018年2022年担任优意国际品牌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裁;1998年至今担任优他汇国际品牌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总裁,目前,他还担任中国服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协会主任、中国纺织规划研究所副主任、上海交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客座教授、吉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法国SMCP.香港利邦控股有限公司PA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自2020年3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大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中国证监会没有采取禁止进入证券市场的措施,证券交易所也没有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上公布,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进简历
王进,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一级律师,无永久居留权。主要工作经验如下:1992年7月至1994年8月担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自1994年8月起,先后担任浙江长川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浙江英杰世纪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作伙伴律师、北京金成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执委、高级合作伙伴律师;2021年5月至2023年2月担任邀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浙商保险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成德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的情形,中国证监会没有采取禁止进入证券市场的措施,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上公布,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3-018
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应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2023年6月1日,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沟通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5月22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送达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量先生召集主持,监事5人,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传真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第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选举和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现进行监事会选举。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的义务和职责,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现行章程,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经广泛征求意见和股东提名,监事会提名李宏量、金海峰、李董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同意选举李宏量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金海峰同意选举。
李董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
监事会根据名单逐一审议上述候选人,每位候选人均获得5票同意。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上述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股东大会对上述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采用累计投票制度,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6月3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宏量简历
李宏量,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无永久居留权。主要工作经验如下:2007年12月至2010年4月担任海宁中国皮革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0年4月担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监事、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办公室主任。
李宏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中国证监会也没有采取措施禁止证券市场进入,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布。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金海峰简历
金海峰,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在职学士学位,无永久居留权。主要工作经验如下:2007年9月至2012年7月担任海宁地方税务局长安税务分局副局长、袁华税务分局局长;2012年7月至2017年8月担任海宁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2017年8月至2019年4月担任海宁财政局预算局副局长(税务部、基层财政管理部、债务管理部、市预算编制中心主任);现任海宁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科科长(兼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海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海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海宁航空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海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海宁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宁正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宁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自2020年3月起担任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金海峰先生没有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海宁资产管理公司担任董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中国证监会未采取证券市场禁令措施,证券交易所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也未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中国证监会未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上公布。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董华简历
李东华,男,汉族,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会计师,无永久居留权。主要工作经验如下:2000年9月至2008年9月担任海宁纺织机械厂财务人员;2008年9月至海宁资产管理公司财务人员部(办公室)财务人员、副主任;自2017年7月起担任海宁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自2019年10月起担任海宁经济发展投资公司董事;自2021年1月起担任海宁资产管理公司董事。自2017年3月起担任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监事。
李董华先生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宁资产管理公司的财务人员和董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中国证监会没有采取禁止进入证券市场的措施,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也未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中国证监会未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上公布。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48105 债券简称:22皮城01
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为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担任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工作经验、全部兼职工作后进行的。被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第一,被提名人不得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董事。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央管理干部辞职或退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条例》、《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独立董事资格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被提名人具有上市公司经营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工作。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工作。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工作。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审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和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或控股股东单位。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过去的12个月里,被提名人没有前六项所列的任何情况。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未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且期限未届满。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未届满。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近三十六个月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近36月,被提名人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批评三次以上。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为失信处罚对象,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被提名人不是在过去任职的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包括公司,被提名人兼独立董事。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提名人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本提名人已督促公司董事会公布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工作经验、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被提名人在过去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被提名人在过去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不得超过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一半。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被提名人在过去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与事实明显不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过去的36个月里,被提名人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担任五家以上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被提名人在上市公司任期届满前未被上市公司免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被提名人没有其他情况影响独立董事的诚信和勤奋。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确保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督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区输入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告本声明的内容。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为本提名人的行为,本提名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48105 债券简称:22皮城01
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杨大军为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担任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工作经验、全部兼职工作后进行的。被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第一,被提名人不得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董事。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央管理干部辞职或退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条例》、《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独立董事资格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被提名人具有上市公司经营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工作。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工作。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工作。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审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和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或控股股东单位。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过去的12个月里,被提名人没有前六项所列的任何情况。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未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且期限未届满。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未届满。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近三十六个月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近36月,被提名人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批评三次以上。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为失信处罚对象,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被提名人不是在过去任职的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包括公司,被提名人兼独立董事。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提名人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本提名人已督促公司董事会公布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工作经验、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被提名人在过去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被提名人在过去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不得超过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一半。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被提名人在过去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与事实明显不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过去的36个月里,被提名人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担任五家以上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被提名人在上市公司任期届满前未被上市公司免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被提名人没有其他情况影响独立董事的诚信和勤奋。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确保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督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区输入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告本声明的内容。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为本提名人的行为,本提名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48105 债券简称:22皮城01
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人王进为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担任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工作经验、全部兼职工作后进行的。被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第一,被提名人不得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董事。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央管理干部辞职或退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条例》、《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独立董事资格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被提名人具有上市公司经营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工作。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工作。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工作。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审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和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或控股股东单位。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过去的12个月里,被提名人没有前六项所列的任何情况。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未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且期限未届满。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未届满。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近三十六个月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近36月,被提名人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批评三次以上。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为失信处罚对象,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被提名人不是在过去任职的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包括公司,被提名人兼独立董事。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提名人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本提名人已督促公司董事会公布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工作经验、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被提名人在过去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被提名人在过去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不得超过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一半。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被提名人在过去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与事实明显不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过去的36个月里,被提名人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担任五家以上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被提名人在上市公司任期届满前未被上市公司免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被提名人没有其他情况影响独立董事的诚信和勤奋。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确保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督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区输入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告本声明的内容。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为本提名人的行为,本提名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48105 债券简称:22皮城01
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保平作为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并保证我与公司之间没有影响我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得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公司董事。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作为独立董事,我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央管理干部辞职或退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独立董事不违反《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独立董事不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条例》、《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独立董事不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独立董事资格的有关规定。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我具有上市公司经营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我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工作。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我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审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和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我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或控股股东单位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工作。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过去的十二个月里,我没有任何情况列出前六项。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我不是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的人,期限还没有到期。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近三十六个月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近36月,我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批评三次以上。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为失信处罚对象,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 是 □ 否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我不是在过去任职的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果没有,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包括公司在内的国内外上市公司不超过5家,兼任独立董事。
(下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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