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前,广州瑞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柯希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恒兴”)不直接持有6、488、308、4、016、500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9.63%、5.96%。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自2021年2月18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2022年11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ee.com.cn)披露了《关于持有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2-070)。由于股东自身的资金需求,柯希平和厦门恒兴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
2023年5月29日,公司收到股东柯希平、厦门恒兴发布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通知书》。截至2023年5月29日,柯希平尚未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厦门恒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648、470股。减持计划已满,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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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有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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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下列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间隔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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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12月29日,厦门恒兴通过协议转让减持3.368、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内容见2023年1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瑞松科技公告》(公告号:2023-005)披露了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转让登记、减持股份数量超过一半、减持结果的公告。
(二)实际减持情况是否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间隔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4)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减持计划是否提前终止 □是 √否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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