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财务需求,方便投资者投资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的博世机器人指数发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世机器人指数发起”),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30日开通博世中证机器人指数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8094;C类:018095)博时直销网络平台定期定投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投业务
直销在线交易定期固定投资业务适用于投资者使用公司已宣布开立定期固定投资业务的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开立博世直销交易账户,并开立博世直销在线交易业务的个人投资者。上述投资者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后,可通过公司在线交易系统办理博世中国证券机器人指数发起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固定投资业务。
二、 重要提示
1、详见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2、开通网上交易业务详情请参考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3、详情请参阅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个人投资者汇款交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4、机构投资者通过直销网上交易购买公司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详情请参考公司2012年6月25日公布的《关于开放机构直销网上交易业务和优惠费率的公告》。
5、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博时快e通)网站为trade.bosera.com,博世移动版交易系统网站m.bosera.com.
6、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
7、风险提示:公司承诺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利益。投资者在投资公司基金前,应仔细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请注意投资风险。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或咨询相关信息:
1、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
2、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博世北证50成份指数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认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23年5月26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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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日常认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认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时间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经理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公告暂停认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果新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调整上述开放日和开放时间,但应在实施前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布。
3、日常认购业务
3.1限制认购金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首次认购和单次额外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增加首次认购和单次额外认购的最低金额。以销售机构公布为准,投资者应遵守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本基金认购费用在本基金营销、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的认购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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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其他与认购有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调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最迟必须在调整前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认购率。如果费率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股份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如果单个交易账户的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余额小于1.00份,则必须共同赎回该类基金份额余额。
当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的单次赎回申请不得少于1.00份。如果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则不受此限制,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单次赎回申请限制,以销售机构公布为准。投资者应遵守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A 随着申请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率下降。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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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在7天内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用,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特定投资者(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优惠费率活动。),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4.3其他与赎回有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最迟必须在调整前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率。如果费率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5、业务的日常转换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由转让基金赎回费和认购费两部分组成,其中认购费的具体收取取决于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认购费率的差异。基金转换费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5.2其他与转换有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后的两只基金必须由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经理管理,并在同一注册机构注册。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认购费为零的基金视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为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相互转换。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让视为赎回,转让视为认购。基金转换后的赎回时间为T+2日。
④股息时再投资的股份可在股权登记日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股份净值为基础。投资者应当按照“股份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让基金股份必须是可用股份,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和处理的情况
基金转换视为转让基金的赎回和转让基金的认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暂停或拒绝认购或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情形、当招股说明书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博世基金的销售机构,可销售两个以上(含两个),基金注册机构为同一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和例子见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其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该公司于2010年3月16日在公司网站上发布。
③公司管理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属于公司。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于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认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认购率与普通认购业务相同,见上述。
(3)扣除日期和扣除金额
投资者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关于扣除日期的规定。A类基金的固定投资金额不少于1.00元(含1.00元),C类基金的固定投资金额不少于1.00元(含1.00元)。
(4)重要提示
1)申请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固定投资计划的月实际扣除日为基金认购申请日,认购份额按当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可以通过定期固定投资计划办理网点,打电话给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录公司网站查询每次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认购股份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网上直销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w.bosera.参考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开户、认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业务。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
(2)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苏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鑫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新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世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新证券有限公司、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天丰证券有限公司、开源证券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锦州银行有限公司、兰州银行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未来开展上述业务的,公司不得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各销售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处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其具体业务处理情况,应当按照各自的规定执行。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开始认购或赎回基金份额之前,应至少每周在规定的网站上公布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累计净值。
基金股份认购或赎回开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规定的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股份的净值和各类基金股份的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迟于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第二天,在规定的网站上公布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各类基金份额的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业务受理的具体情况以代销机构公告或代销系统规则为准。
(2)本公告仅说明本基金日常认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相关事项和规定。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细节,请在公司网站上详细阅读和发布[http://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博时北证50成份指数发起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博时标普500交易开放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认购和赎回
业务的公告
2023年5月26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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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证券简称“标普500”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3年5月29日暂停基金认购赎回业务,自2023年5月30日起恢复基金上述业务,届时不另行公告。
(2)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68(免长途电话费)或登录公司网站w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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