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号:临2023-026
深圳共进电子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日,深圳共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清单于2023年5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所有监事。会议应有3名监事和3名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共进电子有限公司章程》和《深圳共进电子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建南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的第二个终止期和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部分激励对象不再满足激励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已授予207个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5029、200股回购注销(由于第二个限制性股票解除期公司层面未达到绩效考核目标,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4、607、520股;另外15个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辞职或辞退,拟回购注销的第三个限售期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1、680股);共取消287个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4、686、810份(由于第二个行使期公司层面未达到绩效考核目标,拟取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130份,790份;由于离职、辞退、自愿放弃行权,另有3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计划取消其第三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56020份)。监事会已核实上述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和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上述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和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按照规定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和取消部分股票期权。
与会监事未对该议案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27)。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实,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拟实施,根据《深圳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从8.99元/股调整为8.86元/股。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行使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与会监事未对该议案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27)。
特此公告。
深圳共进电子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号:临2023-029
深圳共进电子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中的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深圳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计划。现限制自主行权期间的股票期权,具体如下:
1、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已于2022年10月28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期权代码:0000808)。第一个行权期为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10月14日的交易日,目前处于独立行权阶段。
2、限制行权期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13日,在此期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将受到限制。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限制行权。
特此公告。
深圳共进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号:2023-025
深圳共进电子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届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上午,深圳共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00于2023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议案清单。会议应有12名董事和12名董事,不受委托参加或代理投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共进电子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共进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大伟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和投票。意见和表决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回购和注销207个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5029和200股(由于第二个限制性股票解除期未达到绩效考核目标,计划回购和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4607和520股;另外15个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辞职和解雇,拟回购注销的第三个限售期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1、680股);共取消287个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4、686、810份(由于第二个行使期公司层面未达到绩效考核目标,拟取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130份,790份;由于离职、辞退、自愿放弃行权,另有3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计划取消其第三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56020份)。
与会董事未对该议案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投票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27)。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8.99元/股调整为8.86元/股。
与会董事未对该议案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投票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27)。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共进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号:临2023-027
深圳共进电子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回购和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告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207个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取消限制性股票5029、200股回购取消(由于第二个终止期公司未达到绩效考核目标,计划回购取消限制性股票4、607、520股;另外15个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辞职或解雇,拟回购注销的第三个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1、680股)。
●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287个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共4、686、810份(第二行使期公司未达到绩效考核目标,计划注销4、130、790份;另外30个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辞职、辞退、自愿放弃行使,拟取消其第三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556、020份)。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行权价格从8.99元/股调整为8.86元/股。
●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和取消部分股票期权属授权范围内的事项。
深圳共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次终止限售期和第二次行权期未达到公司一级绩效考核目标,部分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如辞职、辞退或自愿放弃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授予207个限制性股票。200股回购注销(由于公司第二个终止期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07、520股;另外15个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辞职或辞退而计划回购注销。第三个终止期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1、680股);287股票的期权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共4、686、810份(由于第二行使期公司层面未达到绩效考核目标,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130、790份;另外3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辞职、辞退、自愿放弃行使,拟注销第三行使期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56、020份)。
鉴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实施,根据《深圳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从8.99元/股调整为8.86元/股。
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完成的决策程序及实施情况
(1)本激励计划已完成的决策程序
1、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公司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就公司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在公司内公布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说明了公示情况。
2、2021年9月14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15日披露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日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并处理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所需的一切事项。
3、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核实了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并发表了验证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4、2021年10月15日和2021年10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分别完成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共授予332名激励对象1608万股,共授予220名激励对象1640万股。
5、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和第一行权期限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和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达成第一个终止限售期限售条件和第一个行权期限行权条件,同意206个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一个终止限售期限售6、117、360股,286个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限行权5、491、720股;本次回购注销或注销后,已授予但尚未终止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400股。000股调整为15,332,400股,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数量从16,080,000股调整为13,753,300股;同时,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使价格从9.14元/股调整为8.9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6、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终止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手续,相关股票自2022年10月24日起可上市流通;公司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了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相关手续,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10月14日,股票期权第一行权期的实际可行权时间为交易日。
7、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和注销207个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5029和200股(由于第二个限制性股票解除期未达到绩效考核目标,计划回购和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4607和520股;另外15个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辞职和解雇,拟回购注销的第三个限售期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1、680股);共取消287个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4、686、810份(由于第二个行使期公司层面未达到绩效考核目标,拟取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130份,790份;由于离职、辞退、自愿放弃行权,另有3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计划取消其第三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56020份)。行权价格由8.99元/股调整为8.86元/股。行权价格由8.99元/股调整为8.8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核实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二、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依据、数量和价格
(一)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回购注销的依据和数量
1、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以及因公司业绩不达标而取消的股票期权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未达到上述绩效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不得终止当年计划终止限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应按授予价格回购和取消。”“公司未达到上述绩效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取消。”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1-2023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解除销售限制或行使条件之一。2022年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个终止限售期和第二个行权期为“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础,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1年、2022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020年净利润的2.3倍”,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际净利润2.26亿元,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公司级绩效考核目标。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回购4、607、520只限制性股票,但尚未终止限制性股票;计划取消4、130、790只股票期权,但尚未行使。
2、限制性股票被撤销,限制性股票被撤销,股票期权被撤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者因个人原因不续签合同的,激励对象自离职之日起终止限制性股票不予处理,授予但未终止限制性股票不得终止,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激励对象行使的股票期权不予处理,授予但未行使的股票期权不得行使,由公司取消。”
由于15个激励对象的辞职和辞退,公司计划回购并取消上述激励对象的421、680只限制性股票,但尚未取消;由于30个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辞职、辞退和自愿放弃行权,公司计划取消上述激励对象的556、020个股票期权。
综上所述,公司计划回购取消207只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5029200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30.67%,占公司总股本的0.63%;拟注销287个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共计4、686、810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激励计划的29.1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金额和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第一条第(9)款的规定:“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如果公司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分配股息、股票拆除、配股或减少股份、股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股价,公司应相应调整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
(4)派息
P=P0-V
其中:P0是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V是每股的股息金额;P是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股息调整后,P仍必须大于1。”
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同意以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分配利润,计划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将资本公积转为股本或红股。该计划将于2023年6月13日实施。
但鉴于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第一条第(4)款的规定:“当公司获得现金股息时,激励对象在扣缴个人所得税后享受限制性股票的现金股息,原则上由公司收取,当限制性股票解除时返还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相应的现金股息由公司收回,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即2022年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现金分红将由公司收取,不实际分配。
因此,5.029、200只限制性股票按授予时价格执行,即回购价格为4.5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22、983、444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3、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原因和方法
(1)股票期权行权调整的原因
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同意以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分配利润,计划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将资本公积转为股本或红股。该计划将于2023年6月13日实施。
鉴于公司计划实施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将相应调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使价格。
(2)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使期间,公司应相应调整股票期权的行使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
(4)派息
P=P0-V=8.99-0.13=8.86元/股
其中:P0是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是每股的分红金额;P是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分红调整后,P仍必须大于1。
……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8.99元/股调整为8.86元/股。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预期变化
截至2023年5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793、665、4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份完成后,72股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50292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股
■
注: 以上变更仅为预测数据,股本结构变更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回购注销后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行权及其对股本变更的影响将在后期按规定披露。
五、对公司的影响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将继续努力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大多数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完善绩效考核体系。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激励计划的第二个终止期和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公司绩效考核目标,部分激励对象辞职、辞退或放弃不再满足激励条件,公司计划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审议程序,对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部分股票期权的回购和注销进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5029200股,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466810股。
2、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进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8.99元/股调整为8.86元/股。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实施的《激励计划(草案)》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实,公司监事会认为:1、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的第二个终止期和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部分激励对象不再满足激励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已授予207个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5029、200股回购注销(由于第二个限制性股票解除期公司层面未达到绩效考核目标,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4、607、520股;另外15个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辞职或辞退,拟回购注销的第三个限售期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1、680股);共取消287个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4、686、810份(由于第二个行使期公司层面未达到绩效考核目标,拟取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130份,790份;由于离职、辞退、自愿放弃行权,另有3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计划取消其第三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56020份)。监事会已核实上述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和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上述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和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按照规定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和取消部分股票期权。
2、鉴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实施,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从8.99元/股调整为8.86元/股。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发布之日,公司回购取消和行权价格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取消的原因、股票数量、价格及其确定依据、部分股票期权取消的原因和数量、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取消的资金总额和来源,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认依据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共进电子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不需要履行回购注销和行权价格调整。回购注销和行使价格调整不需要履行股东大会的审查程序。但公司仍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公告、通知债权人、股份注销登记、修订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特此公告。
深圳共进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号:临2023-028
深圳共进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共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次终止限制期和第二次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并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部分股票期权取消的议案》。拟以4.57元/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5.029、2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5029股和200股。股本结构的变化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回购注销完成后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深圳共进电子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7月8日),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将继续按照原债权文件履行相关债务(义务)。
公司债权人可以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和其他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应当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邮寄或传真申报债权。通过邮寄或传真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应当致电公司证券部确认。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239号新能源大厦A座二楼
2.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即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7月8日(工作日9日):00-11:00;14:00-17:00)
3. 联系人:证券部
4. 电话:0755-26859219
5. 传真:0755-26859219
6. 邮寄申报的,申报日以邮戳日为准;以传真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共进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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