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雄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8日,深圳雄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巨潮信息网发布《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3-046)。本次股东大会将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次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1)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2023年5月24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2023年5月24日15:在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雄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
二、提案编码
表1: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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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发布、《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2、提案1、2、3、5、8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超过1/2。提案4、6、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2/3以上批准。
3、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对于股东大会提案,公司将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注册时间:2023年5月23日(上午9日):00~11:30,下午13:30~16:30);
2、注册地点:雄涛股份证券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当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凭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必须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上述相关证件,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必须在2023年5月23日16日注册:30前送达公司。信函登记时,请发送至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涛证券部。邮编:518120,请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伟健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245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linwj@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号B座7楼9-12号雄涛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20
五、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地址)://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雄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73”,投票称为“雄韬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因此无优先股投票。
3、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写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4日9日: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5月24日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15至2023年5月24日15:在任何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上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股东可以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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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及签名(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书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上述格式自制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以“同意”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反对”、“弃权”栏内相应的地方打“”√以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为准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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