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6 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3-023
佳和美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6月13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2023年6月13日召开日期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一层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6月13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6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1号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股东投票权的公开征集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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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
1、说明每个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和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2)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只有在表决完所有议案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地点、地点
注册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9日):30-11: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一段二层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当持有下列文件登记: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凭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由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证券账户卡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凭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登记。
3、所有上述登记材料均应提供一份副本。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应自行承担交通和住宿费。
(2)与会股东应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录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781910
联系人:臧一博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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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88246 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3-024
佳和美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筹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美康”或“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将筹资项目“专科电子病历研发项目(急诊急救方向、妇幼专科方向)”、“综合电子病历升级改造工程”、延长“数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用状态的日期。公司独立董事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对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发起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对事项发表了明确的验证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1]3468号文件批准,嘉和美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469、376股,发行价为每股3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6、154.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108.32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4、045.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嘉和美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469、376股后实收股本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43号)。
募集资金到达后,公司将募集资金存入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存入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专户募集资金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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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和投资进度,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用状态的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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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延期的三个募集投资项目均为医疗信息软件研发项目,项目需延期主要为:
(1)医疗信息系统是一个与民生有关的重要信息系统。2022年,医疗信息产业引入了信贷创新的要求。为进一步确保数据安全和业务安全,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对信贷创新工作的要求,促进系统的定位改造和定位适应。公司设计、补充和改进了三个投资项目,增加了定位适应等信贷创新要求;
(2)受外部临时因素影响,研发人员招聘和到达未达到预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筹资项目研发的推广。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募集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项目的投资内容、总投资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计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审议程序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赞助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对此事发表了明确的验证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项目内外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有利于确保募集项目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延期事项仅涉及筹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筹集资金投资目的和投资规模的变化,不变更或变相变更筹集资金,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变更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募集项目的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募集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募集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损害股东利益,不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项目的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无损害损害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募集投资项目的延期,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投资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 年度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46 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3-025
佳和美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最近收到了郭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郭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职务。郭峰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郭峰先生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监事前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和监事会对郭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清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清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四届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清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得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担任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嘉禾美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
个人简历王清先生
王清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业大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至1998年7月担任中国科学院计算中心鹿岛公司销售经理;1998年8月至2006年9月担任北京嘉和通用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0月至2016年9月担任嘉美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5月至2022年6月担任北京嘉和美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7月至今担任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到目前为止,王清先生还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中国证监会禁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246 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3-026
佳和美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和美康”)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婷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3名监事,实际出席3名监事。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和美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迟募集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募集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募集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损害股东利益,不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投票结果:3人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清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王清先生为第四届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王清先生的提名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得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嘉禾美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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