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安泰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安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披露以来,由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登记,公司股本总额从1.026、008、097股增加到1.049、308、097股。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计划,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增发而发生变化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调整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49、308、097为基础,每10股发现金股利1.2万元(含税)给全体股东。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股本计划
1、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安泰科技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以2022年12月31日股本1.026、08、097.00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现金1.2元(含税),共分配123、120、971.6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今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计划披露至股权分配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期,如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增发等原因发生变化,每股现金股息金额不变,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现金股息分配总额,并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股东大会决议于2023年5月12日公布(http://www.cninfo.com.cn);
2、分配方案披露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2023年5月5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从1.026、008、097增加到1.049、308、097。根据上述方案中分配比例不变、总分配调整的原则,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049、308、097股为基础进行股权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批准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分配计划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股本计划
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9、308、097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1.2万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QFII、RQFII和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发放1.08万元;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差异化税率。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当个人转让股票时,应纳税额【注】按其持股期限计算;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0.24万元税款;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12万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三、分红日期
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0日。
四、分红分红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本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咨询联系人:赵晨、李媛
咨询电话:86-10-62188403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分红分红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