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长春欧亚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开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长春欧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任命王欣、袁丽萍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长春欧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律师对股东大会涉及的相关事项和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和验证,公司保证了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为股东大会的适当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本公司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并与其他文件一起公开披露。
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审查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和事实,见证股东大会的会议过程,法律意见如下:
一、召集和召开股东大会程序
2023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上、《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了《长春欧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充分披露了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和会议问题,说明股东有权出席并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明确会议登记方式、股东股权登记日、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网上投票时间和程序。
2023年5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黄力志单独或共持有4.89%股份的提案。黄力志提议按公允价值计量商业地产变更的会计计量方法,反映曹和平董事长多年来对国有资产增值的贡献,进一步有利于提高国有股东股息的提案、积极推进商业地产REITS基金发行,向轻资产运营过渡,降低国有资产经营风险的提案、根据2022年底有息负债总额基准,每年以不低于5%的速度减少有息负债,降低国有资产财务风险的提案、《关于审查商业项目效益、处置和实现低效亏损项目、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的提案》、以2022年底房地产总投资为基础,每年以不低于15%的速度清理实现,国有资产配置优化提案、根据2019年前五年管理人员平均净利润,年终奖励与当年利润增长率挂钩,奖励对国有资产增值有贡献的提案、《关于企业管理层发布2023年经营计划,传递公司对国有资产增值信心的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5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了《长春欧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了股东大会增加审议的临时提案。
2023年5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了股东大会的相关会议资料。
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分,股东大会如期在长春飞跃路2686号,公司六楼会议室举行。2023年5月19日上午,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上投票: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2023年5月1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一15: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经营》等有关规定,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在检查了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信息后,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1)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1.检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23人,代表53、383、517股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56%。
2、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认证了通过网上投票的股东资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共有339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23、805、551股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96%。
因此,共有362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包括网上投票)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代表了77、189、068股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52%。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除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外,还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 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是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经核实,本所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
(一) 股东大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5《2022年内控评估报告》;
六、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00《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和子公司为购房抵押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8.01《关于为长春欧亚卖场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障的议案》;
8.02《关于为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障的议案》;
8.03《关于为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障的议案》;
8.04《关于为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障的议案》;
8.05《关于为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障的议案》;
8.06《关于为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障的议案》;
8.07《关于为长春欧亚居然超市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障的议案》;
8.08《关于为长春国欧仓储物流贸易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障的议案》;
8.09《关于长春欧亚集团四平欧亚房地产有限公司为购房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8.10《关于吉林欧亚房地产有限公司为购房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8.11《关于济南欧亚大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购房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9《关于长春欧亚卖场有限公司为其联营企业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障的议案》;
10《改变商业地产会计计量方法按公允价值计量,反映曹和平董事长多年来对国有资产增值的贡献,进一步有利于提高国有股东股息的提案》;
积极推进商业地产REITS基金发行,向轻资产经营过渡,降低国有资产经营风险的提案;
根据2022年底有息负债总额基准,每年以不低于5%的速度减少有息负债,降低国有资产财务风险的提案;
13《关于商业项目效益盘查、处置和实现低效亏损项目、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的提案》;
14《关于以2022年底房地产总投资为基础,以不低于15%的速度清理实现,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的建议》
15《关于2019年前五年管理人员平均净利润的建议》,年终奖励与当年利润增长率挂钩,奖励对国有资产增值有贡献的人;
《关于企业管理层发布2023年经营计划,传达公司对国有资产增值信心的提案》。
此外,我还听了《2022》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
经核实,本所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通知》和《长春欧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中列出的议案一致,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当在《通知》和《长春欧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中逐项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结合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进行表决;股东代表、监事对现场记名投票进行计票和监督,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在上述议案中,第四、5、6、7、8、9、10、11、12、13、14、15、16项提案可能会影响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第八、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了9项特别决议;其余的是普通决议,其中第1、2、3、4、5、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了7项议案;第十、11、12、13、14、15、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了16项议案。
股东大会记录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投票结果没有异议。
经本所律师审查,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如《证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副本两份。
吉林开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 欣 经办律师:王 欣
经办律师:袁丽萍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97 简称证券: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9
长春欧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是否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
(2)股东大会地点:长春飞跃路2686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开,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会议由副董事长、总经理邹德东主持。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徐国斌董事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2、在职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管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综合信用和子公司为购房抵押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8.01议案名称:为长春欧亚门店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2议案名称: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3议案名称:为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4议案名称:为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5议案名称:为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6议案名称:关于为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7议案名称:为长春欧亚居然超市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8议案名称:为长春国欧仓储物流贸易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9议案名称:长春欧亚集团四平欧亚房地产有限公司为购房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10议案名称:吉林欧亚房地产有限公司为购房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11议案名称:济南欧亚大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购房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长春欧亚商店有限公司为其联营企业全资子公司综合信用提供连带责任保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根据公允价值改变商业地产会计计量方法,反映曹和平董事长多年来对国有资产增值的贡献,进一步有利于提高国有股东股息(股东黄立志)
审查结果:不合格
表决情况:
■
11、提案名称:积极推进商业地产REITS基金发行,向轻资产经营过渡,降低国有资产经营风险(股东黄立志提案)
审查结果:不合格
表决情况:
■
12、提案名称:以2022年底有息负债总额为基准,提案(股东黄力志提案)每年以不低于5%的速度减少有息负债,降低国有资产财务风险
审查结果:不合格
表决情况:
■
13、提案名称:商业项目效益盘查、低效亏损项目处置实现、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的提案(股东黄立志提案)
审查结果:不合格
表决情况:
■
14、提案名称:根据2022年底房地产总投资额,每年以不低于15%的速度清理实现,优化国有资产配置(股东黄力志提案)
审查结果:不合格
表决情况:
■
15、提案名称:根据2019年前五年的平均净利润,年终奖励与当年利润增长率挂钩,奖励对国有资产增值有贡献的提案(股东黄立志提案)
审查结果:不合格
表决情况:
■
16、提案名称:关于企业管理层发布2023年经营计划,传达公司对国有资产增值信心的提案(股东黄立志提案)
审查结果:不合格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
■
(三)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序号8、9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批准;
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序号1-7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批准;序号10-16议案未经批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开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欣、袁丽萍
(二)律师见证结论:
吉林开盛律师事务所王欣、袁丽萍两位律师出席会议,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如《证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长春欧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97 简称证券:欧亚集团 公告号:2023-020
长春欧亚集团有限公司
持续监督改变股权分置改革
保荐人代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离改革项目的发起人为东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东北证券原指定梁华军先生为发起人代表。
近日,公司收到东北证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监督的发起人代表的函》。梁华军先生不再负责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方履行承诺义务的持续监督发起人代表的工作。
为确保持续监督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东北证券委派尹清宇先生(简历见附件)更换梁华军先生的工作,负责公司股权分离改革相关方履行承诺义务的持续监督。
本次变更后,持续监督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发起人代表尹清余先生。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公告附件:保荐人代表尹清余先生简历。
附件:
保荐代表人尹清余先生简历
尹:男,管理硕士,保荐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7年投资银行经验,主要从事企业重组指导、股票发行承销、公司收购合并、债券发行等投资银行业务。负责或参与万里达、科华恒盛、龙洲股份、火炬电子、通宇通讯等首发项目、中超控股公司债券、中超控股非公开发行、龙洲股份配股、生物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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