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 简称证券:伟明环保 公告号:2023-043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6月9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6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恒久大厦16楼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府路525号同事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6月9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6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股东大会涉及股东投票权的公开征集。详见2023年5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浙江伟明环保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44)。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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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的报告。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审议通过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25次会议。(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股东大会会议信息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和议案:议案7、9、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9、10、11
4、涉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避免表决的相关股东名称:陈革、项鹏宇、项奕豪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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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手续
1、法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必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必须持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必须持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伟明环保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和联系方式。信函或传真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3年6月7日和8日(上午9日):00-11:30,下午14:00-17:00)
(3)注册联系地址:浙江伟明环保有限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温州市府路525号同仁恒久大厦16楼,邮编:325088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86051886
联系传真:0577-86051888
电子信箱:ir@cnweiming.com
联系人:王菲,叶茂
六、其他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预计将持续半天,与会股东将自行承担交通费和住宿费。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明环保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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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03568 简称证券:伟明环保 公告号:临2023-044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7日(上午9日):00-11:00,下午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伟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李光明作为其他独立董事的收藏家,公司拟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的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和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光明(以下简称“征集人”)。基本信息如下:
李光明先生,中国国籍,无海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有机化学博士,现任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上海科普基金会主席。李光明先生长期致力于城市生活垃圾、电子垃圾、厨房垃圾、废轮胎、塑料等有机废物管理和资源化,以及水污染控制和资源利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承担了许多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聘请了东英吉利亚大学荣誉教授,发表200多篇学术论文,出版“污染控制理论与实践资源化视角”、“城市厨房垃圾收集运输管理与资源技术”等学术工作获得上海世博会先进个人、上海科技进步二等奖(废旧家电典型部件资源处理技术)、上海科技发明二等奖(废电子电器产品中典型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和资源化技术)。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代表他人征集股份的情况。
(二)征集人的利益关系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无关联关系,与征集事项无关。
二、征集事项
(一)收集内容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2023年6月9日14:00现场会议时间
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6月9日
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在线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2、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召开
恒久大厦16楼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府路525号同事
3、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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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www.sse.com.cn)浙江伟明环保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临2023-043)。
(二)征集主张
2023年4月21日,征集人李光明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本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浙江伟明环保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伟明环保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议案均作出同意表决,并就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人员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款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收集方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征集人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收集对象
截至2023年6月5日下午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期限
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7日(上午9日):00-11: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程序
1、收款人决定委托收款人投票的,应当按照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收款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应当向收款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有关文件。公司证券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有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应当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二)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由公证机关公证,并与授权委托书原件一起提交;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准备相关文件后,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应在征集时间内送达或登记信或特快专递,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
达;采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字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恒久大厦16楼,浙江省温州市府路525号同事
收件人:公司证券部 王菲、叶茂
邮政编码:325088
联系电话:0577-86051886
传真:0577-86051888
请妥善密封提交的所有文件,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号码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注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的律师审查,所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照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一致。
(5)股东重复授权收款人,但授权内容不同,股东最后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有效,不能判断签署时间,最终收到的授权委托书有效,不能判断收到时间顺序,收款人要求授权委托人确认,授权内容仍不能确认,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授权委托征集人征集事项投票权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1、股东委托收款人投票权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截止日期前书面撤销收款人的授权委托,收款人认定收款人的授权委托自动无效;
2、股东行使并出席会议,并在现场会议登记截止日期前书面撤销对收集人的授权委托的,收集人认定其对收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无效;在现场会议登记截止日期前未书面撤销对收集人的授权委托的,收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当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赞成”、“反对”、在“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者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无效。
(8)由于投票权收集的特殊性,在审查授权委托书时,只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正式审查,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签署或盖章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或其他文件是否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进行实质性审查。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收藏家:李光明
2023年5月20日
附件:
浙江伟明环保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委托书
我/我公司作为客户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前,我仔细阅读了《浙江伟明环保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浙江伟明环保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信息有了充分的了解。
作为授权委托人,我/我公司授权浙江伟明环保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光明作为我/我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伟明环保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对下列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权。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个议案表达授权意见,具体授权应当在相应的格式内“√以未填写为弃权为准)
客户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
签署日期:
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浙江伟明环保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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