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1 简称证券: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23-033
南宁糖业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会议召开
(1)会议时间:
①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5日召开现场会议:30开始。
②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
2023年5月17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时间为::15-9:25,9:30-11:30,13:00-15:00;
2023年5月17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应平先生
(6)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3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213、128、7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2396%。
其中:2名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213、007、6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2094%。
11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21、1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1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121、1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033%。
其中,0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万%。
11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21、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03%。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苏兼香先生、刘广博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4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表决相结合
2、提案的审议和表决
提案1.00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
同意213、057、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64股份%;反对7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6%;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40.8753股%;59.1247反对7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该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2.00 公司董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
同意213、057、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64股份%;反对7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6%;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40.8753股%;59.1247反对7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该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3.00 2022年公司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
同意213、057、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64股份%;反对7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6%;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40.8753股%;59.1247反对7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该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4.00 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
同意213、057、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64股份%;反对7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6%;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40.8753股%;59.1247反对7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该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5.00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
同意213、057、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64股份%;反对7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6%;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40.8753股%;59.1247反对7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该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6.00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提案
总表决:
同意213、057、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64股份%;反对7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6%;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40.8753股%;59.1247反对7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该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7.00 关于预计2023年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提案
总表决:
同意213、057、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64股份%;反对7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6%;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4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40.8753股%;59.1247反对7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该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事务所(南宁)
2、律师姓名:刘卓昀律师、秦锦律师
3、结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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