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可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变更或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召开时间
(1)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
(2)网上投票时间:
2023年5月17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投票时间为::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023年5月17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杨伟先生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要求、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7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36、980、9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1521%。
其中,5名股东代表36、961、9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1273%。
2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2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股份1.9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0.0247%。
其中,0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万%。
2名通过网上投票的中小股东代表1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4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出席会议。
(4)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会议,并出具了《浙江天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本次会议共审议7项议案,并结合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进行表决。经认真审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735股份的36、971、102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98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5%。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9200股48.42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弃权9.8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5789%。
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735股份的36、971、102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98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5%。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9200股48.42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弃权9.8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5789%。
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735股份的36、971、102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98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5%。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9200股48.42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弃权9.8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5789%。
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735股份的36、971、102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98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5%。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9200股48.42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弃权9.8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5789%。
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融资额度及相应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735股份的36、971、102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98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5%。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9200股48.42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弃权9.8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5789%。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获得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735股份的36、971、102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98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5%。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9200股48.42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弃权9.8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5789%。
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计划议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
同意36、961、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486股份%;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514%;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雨宁、钟昊
3、结论:综上所述,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资格、会议投票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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