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新朋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3年4月26日,上海新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2号),经审查,部分网上投票时间叙述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2022年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4、会议时间: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2023年5月18日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更正后:
一、2022年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4、会议时间: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2023年5月18日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除上述更正外,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通知全文详见《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因此,公司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请理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审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23-018
上海新朋实业有限公司
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上海新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龙路1698号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2022年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次数:2022年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议案》。
3、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4、会议时间:
1)2023年5月18日下午14日现场会议时间:00时。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2023年5月18日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地点:公司5楼会议室(上海市华隆路1698号)。
6、会议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
8、出席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因某种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书面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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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议案9的特别决议审议,应当经出席2022年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2/3以上批准。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年度股东大会上担任上述职务。
3、上述相关议案已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详见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新朋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新朋股份第五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4、股东大会公司将分别披露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注册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8日: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上海新朋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
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持有股东账户卡、身份证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持有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但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君、顾俊
电话:021-31166512 传真:021-31166513
邮箱:xinpengstock@xinpeng.com
邮政编码:201708
5、与会股东和授权代理人应自行承担交通和住宿费用。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p地址)://wltp.cninfo.com.cn)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8,投票简称:新朋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
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非累积投票议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2023年5月18日上午,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2023年5月18日下午3月15日结束: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线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线服务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新鹏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以下提案进行投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未对上述表决作出明确指示的,受托人 是□ 否□ 可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姓名(签名):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和签名文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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