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鸿合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红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3日通知公司全体董事,2023年5月16日在北辰时代大厦9层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9名董事,实际出席9名董事,董事长邢秀青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2年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注册地业务范围的注册要求,经公司深入研究分析,同意变更公司及子公司注册地址,修订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章程〉调整议案的相关内容。因此,公司决定取消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同时,取消对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公司章程〉调整后的议案重新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经过仔细研究,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注册地址和业务范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
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根据最终批准的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的修订,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最终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批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子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子公司变更注册地址。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同意于2023年6月2日下午14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举行。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鸿合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
公告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2023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3-025)。
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过公司的深入研究和分析,公司决定改变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地址,修改原计划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1项议案〈公司章程〉2023年5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决定取消对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修改变更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地址〈公司章程〉调整后的议案重新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取消股东大会上述部分议案。取消股东大会上述部分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除取消上述部分议案外,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他议案、股权登记日、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事项保持不变。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次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00。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3年5月19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将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其他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8、会议地点: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详细信息(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董事、监事、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4、上述议案9和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5、公司独立董事于长江先生、李晓伟先生、刘东进先生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担任上述职务。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2、注册地点: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
3、登记方式:
(一)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有效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有效身份证和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通过上述相关文件和填写的登记表(见附件3)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应当提供一份,个人材料应当签字,法定股东登记材料应当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携带有关文件的原件到场。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的现场登记,拒绝按照会议登记方式预约。
4、会议联系人:张汇
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件:dongban@ honghe-tech.com
会议费:股东大会期为半天,出席者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本通知附件一《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八届董事会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2年股东大会年度登记表》
鸿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55”,投票简称“鸿合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5月1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线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线服务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鸿合科技有限公司:
作为鸿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的股东,本人(本单位)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请“同意”、“反对”或“弃权”栏目之一√“。每个提案只能选择和填写一种投票类型,不选择或更多的投票被视为无效。如果客户没有明确的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客户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法定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鸿合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表
■
注:截至2023年5月12日下午15日: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鸿合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注册地址的意见》〈公司章程〉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和注册范围的注册要求,经公司仔细研究,计划调整公司的注册地址和业务范围,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变更内容如下:
1.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
二、二。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
■
三、修订公司章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特别决议表决。同时,股东大会应当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最终批准的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最终变更以深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批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鸿合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子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子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一、部分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
根据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深圳宏和创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宏和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宏和嘉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宏和乐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变更注册地址如下:
■
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北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批准的内容为准。
二、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鸿合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6月2日(星期五)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次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决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2023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00。
(2)网上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3年6月2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将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其他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8、会议地点: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在巨超信息网发布的详细信息(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2、注册地点: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
3、登记方式:
(一)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有效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有效身份证和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通过上述相关文件和填写的登记表(见附件3)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应当提供一份,个人材料应当签字,法定股东登记材料应当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携带有关文件的原件到场。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的现场登记,拒绝按照会议登记方式预约。
4、会议联系人:张汇
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件:dongban@ honghe-tech.com
会议费:股东大会期为半天,出席者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本通知附件一《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鸿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55”,投票简称“鸿合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6月2日,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线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线服务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鸿合科技有限公司:
作为鸿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的股东,本人(本单位)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签署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请“同意”、“反对”或“弃权”栏目之一√“。每个提案只能选择和填写一种投票类型,不选择或更多的投票被视为无效。如果客户没有明确的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客户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法定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鸿合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
注:截至2023年5月26日下午15日: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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