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富日股份 公告号:临2023-023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富日转债
富日集团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5月16日,富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于2023年5月11日发布。公司共有9名董事,实际上有9名董事参加了表决。由董事肖茂昌先生主持的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公共股份计划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充足。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价值的判断,公司计划用自己的资金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取消和减少注册资本。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式是集中竞价交易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价格范围和定价原则
回购股票的价格不得超过6.60元/股(价格上限不得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平均交易价格的150%)。回购期间,如果公司将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分配股票或现金红利或配股,回购价格上限应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类型、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回购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最高回购金额为4亿元(含)、按6.60元/股回购股价上限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06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3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回购股份总资金不少于2亿元(含),不超过4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期限
股份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如遇下列条件,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一)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的,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本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计划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计划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的,公司股票连续停牌超过10个交易日的,公司将在股票恢复交易后延期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决议的有效期
回购议案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处理股份回购的相关授权
为配合回购公司股份,拟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董事会授权人员在回购公司股份的过程中处理各种回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授权人员在回购期间选择机会回购股份,包括回购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价表现,继续或终止本回购计划的实施;
(3)授权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授权人员在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后办理股份回购注销、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
(4)授权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授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计划,处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5)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六)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完成之日止。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证券报》全文详见《关于回购部分公众股份的方案》(临2023-024)、《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站(www.cninfo.com.cn)。
该提案必须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6月2日下午2日(星期五):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审议上述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25)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富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富日股份 公告号:临2023-024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富日转债
富日集团有限公司
回购部分社会公共股份的计划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股份回购类型: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金额:不低于2亿元(含),不超过4亿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6.60元/股;
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价不超过6.60元/股的情况下,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060万股,约占公司发行总股本的7.37%。根据回购金额下限,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30万股,约占公司发行总股本的3.6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计划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股份回购用途: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二、特殊风险提示:
回购计划仍需以特别决议的形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者应注意以下回购风险:
1、如果回购计划未获批准,股价在回购期间继续超过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回购计划可能无法实施。
2、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的风险,导致回购计划无法按计划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9 根据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对未来发展的信心,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富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回购部分公共股份计划》,计划以每股不超过6.60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超过4亿元。回购计划已经公司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计划已经公司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经过多年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稳步提高,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良好。2022年,公司总营业收入52.48亿元;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4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7.95亿元。
目前,公司在家纺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国内市场和自主品牌产品销售不断增长,公司保持着良好的经营发展趋势。公司主要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丰富,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价值的判断,董事会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近期股价,结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有效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拟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以促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的匹配。
公司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取消和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办法。回购将有利于维护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式是集中竞价交易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范围和定价原则
回购股票的价格不得超过6.60元/股(价格上限不得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议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平均交易价格 150%)。如果公司在回购期间将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发行股票或现金红利或配股,回购价格的上限应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
四、股份回购的类型、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1、股份回购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股价不超过6.60元/股的情况下,根据回购金额上限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060万股,约占公司发行总股本的7.37%。根据回购金额下限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30万股,约占公司发行总股本的3.6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回购股份总资金不少于2亿元(含),不超过4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六、股份回购期限
股份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如遇下列条件,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一)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的,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本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计划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计划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的,公司股票连续停牌超过10个交易日的,公司将在股票恢复交易后延期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限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前十个交易日起计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测、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起;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批准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注销,按本次最低限额进行回购金额2亿元(含)、按回购价6.60元/股计算,回购金额约3030万股全部用于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股
■
备注:富日转债处于转股期,股本总数发生变化。
(2)所有回购股份均被注销,最高回购金额为4亿元(含)、按回购价6.60元/股计算,回购金额约6060万股全部用于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股
■
九、管理层分析了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的影响,并保持上市地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4.01亿元,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37.43亿元,资产负债率48.76%。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4亿元,占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的5.40%、10.67%。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也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格。
回购股份有利于提高竞争力,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如前所述,根据回购约6060万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公司的地位,股权分配仍符合上市条件。
十、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授权
为配合回购公司股份,拟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董事会授权人员在回购公司股份的过程中处理各种回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授权人员在回购期间选择机会回购股份,包括回购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价表现,继续或终止本回购计划的实施;
(3)授权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授权人员在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后办理股份回购注销、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
(4)授权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授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计划,处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5)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六)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完成之日止。
1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在董事会决议回购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是否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经公司自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前六个月不买卖股份,也不单独或与他人进行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没有明确的增减计划。未来计划实施股份增减计划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未来六个月持有5%以上股东的减持计划
未来六个月,公司持有超过5%的股东将没有明确的减持计划。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有关安排,以及防止债权人利益侵犯的有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取消。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通知全体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独立董事关于股份回购计划的独立意见
1、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回购股份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报。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有必要回购股份。
3、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是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回购计划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的股份回购是合法和合规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股份回购计划,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其他说明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回购计划仍需以特别决议的形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者应注意以下回购风险:
1、如果回购计划未获批准,股价在回购期间继续超过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回购计划可能无法实施。
2、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的风险,导致回购计划无法按计划实施。
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六、备查文件
1、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富日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富日股份 公告号:2023-025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富日转债
富日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股东大会。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6月2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023年6月2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下午15:在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者其代理人;
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在结算公司登记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高密孚日街1号福日集团有限公司4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2、请参阅《中国证券报》2023年5月16日披露的相关提案。、《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站(www.cninfo.com.cn)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临2023-023)。
3、特别提示:
提案一需逐项表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共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一)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当持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于2023年6月1日):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1日上午9日: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富日街1号富日集团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4、联系人:孙晓伟、王大伟
电话:0536-2308043
传真:0536-5828777
地址:证券部(邮编261500)山东省高密市富日街1号富日集团有限公司
5、会议费:与会人员自行承担住宿、交通等费用。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地址)://wltp.cninfo.com.cn)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富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附件一: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3
2.投票简称:F日投票:
3.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股东重复投票总议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日上午9日: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6月2日上午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2023年6月2日下午15日结束: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上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股东可以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2023年福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在股东大会上投票。如果没有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
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的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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