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8证券简称:安博通公示序号:2023-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股权变动归属于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此次股权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江夏狼烟产业基金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武汉光谷狼烟”)拥有上市企业4,340,000股股票,占上市企业已发行新股的5.7029%。此次股权变动结束后,武汉光谷狼烟拥有上市企业3,802,010股股票,占股比例4.9960%;
●此次股权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一、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概况
备注名称:
(1)此次股权变动所涉及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定或受到限制转让状况。
(2)此次变化不会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情况及其相关服务承诺。
2、股权变动状况
2023年2月15日,公司收到武汉光谷狼烟开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票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告知函》及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武汉光谷狼烟于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14日,根据上海交易所股票集合竞价方法高管增持安博通537,990股股票,高管增持后拥有安博通个股3,802,01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4.9960%。
3、股权变动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备注名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们在此次股权变动后持有的公司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定或受到限制转让状况。
二、所涉及后面事宜1、此次股权变动状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此次股权变动涉及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光谷狼烟必须公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主要内容详细同一天公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3、此次股权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久的将来12个月,将依据金融市场总体情况同时结合上市公司市场拓展情况和股价状况等多种因素,再决定是否进一步高管增持它在上市企业所持有的股权。若发生有关股权变动事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安博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16日
北京市安博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上市企业:北京市安博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博通
股票号:688168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江夏狼烟产业基金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家庭住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辽东科技园区10幢三层
通信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辽东科技园区10幢三层
股权变化特性: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2年2月14日
申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定本报告已经获得必须的受权和准许,其执行亦不违背信息披露义务人规章或内部结构标准中的任何条文,或与其矛盾。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安博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安博通”或“上市企业”)有着权利的股权变化情况。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时,除本报告公布的持仓信息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法通过一切多种方式提升或者减少它在安博通中拥有权利的股权。
四、此次股权变动是按照本报告所标明的信息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东妖神记,并没有授权委托或授权一切单位或者个人给予未在报告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该报告做任何解释说明表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服务承诺本报告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有效、精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和连同的法律依据。
第一节释意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概况
(一)截止到报志愿书出示之时,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下所示:
(二)合作伙伴及注资状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负责人状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着上市公司股份状况
截止到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一个人不存有在境内、海外别的上市企业中拥有权利的股权达到或超过该企业已发行股份5%的现象。
第三节股权变动目地
一、此次股权变动目地
此次股权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自于本身业务发展必须所做出的高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公开人不久的将来12个月的增减持计划
根据本身融资需求及分配,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光谷狼烟于2022年11月17日提交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方案根据股票集合竞价方法高管增持不得超过761,009股,高管增持期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3月11日。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时,武汉光谷狼烟已经通过交易中心竟价方法高管增持537,99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本的0.7069%。
此次股权变动后,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时,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久的将来12个月,将依据金融市场总体情况同时结合上市公司市场拓展情况和股价状况等多种因素,再决定是否进一步高管增持它在上市企业所持有的股权。若发生有关股权变动事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股权变动方法
一、股权变动方法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交易所股票集合竞价进行此次股权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着利益实际情况
此次股权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立即拥有上市企业4,340,000股股票,占上市企业已发行新股的5.7029%。
此次股权变动结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总数由4,340,000股降低至3,802,010股,占股比例由5.7029%降低至4.9960%。
三、此次股权变动的相关情况
此次股权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14日,根据上海交易所股票集合竞价方法高管增持安博通的个股,总计高管增持537,990股,高管增持后拥有安博通个股3,802,010股,占公司股权总额4.996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们在上市企业中拥有权利的股权存有支配权限制状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们在上市企业中拥有权利的股权不存在什么支配权限定,包含但是不限于股权被质押贷款、冻洁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交易挂牌交易股份的状况
除此次公布的股权变动状况外,始行报告签定生效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一个人不存有根据证交所的股票交易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现象。
第六节别的重大事情
截止到本报告签定之时,除本报告所述事宜外,信息披露义务一个人不存有为防止对该报告具体内容产生误会而务必公布的更多信息,及其证监会或是证交所依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提供的更多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本公司服务承诺本报告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有效、精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和连同的法律依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
武汉江夏狼烟产业基金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时间:2023年2月14日
第八节备查簿文档
一、备查簿文件名称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定的本报告。
二、备查簿文档置备地址
北京市安博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
武汉江夏狼烟产业基金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时间:2023年2月14日
附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
武汉江夏狼烟产业基金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时间: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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