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出去日期:2023年2月16日
1.公示基本资料
注:-
2.基金募集状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与研究部门领导拥有本基金认购总数的总数区段为0-10万分(含)。
2、本基金的基金主管拥有本基金认购总数的总数区段为0-10万分(含)。
3、本基金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4日止,根据销售组织(含网上直销)公开发售。
4、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律师代理费、会计费、信息公开费由本基金托管人担负,不在基金财产中付款。
3.别的必须提醒的事宜
销售机构审理投资者申购申请办理并不等于该申请办理一定成功,办理的成功和失败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结论为标准。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够在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以后,到销售机构的服务网点开展交易确认的查看,还可以通过本基金托管人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和网站www.mfcteda.com查看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以按时对外开放方法运行,即选用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本基金以2年为一个封闭期。每一个封闭期为股票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该日)或每一个开放期完毕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2年后本年度对日前一日(含该日)。本基金在密闭期限内不予办理认购与赎出等服务,都不挂牌交易。
在每一个封闭式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中日起(含该日)或下一个封闭期开始之前进到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一个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实际期内由基金托管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之前公示。在开放期内,本基金采用对外开放运营模式,投资者即可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赎出或相关业务。
如封闭期完毕之日后第一个工作中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导致本基金无法按时对外开放认购与赎出业务,开放期自不可抗拒或其他情形危害清除之日起下一个工作中日逐渐。对外开放期限内产生不可抗拒或其他情形而出现股票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出业务,开放期将相对应增加。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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