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证券简称:洁特生物公示序号:2023-007
可转债编码:118010可转债通称:洁特可转债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持仓的相关情况:
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股东广州市海汇资本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海汇资本”)持有公司股份12,758,463股,占公司总总股本9.09%;董事、高管人员陈长溪老先生持有公司365,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因公司股东本身融资需求,海汇资本拟通过大宗交易规则、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5,740,6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4.09%。依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海汇金钱的投资周期在60个月之上,已经获得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办理备案,取得成功提交了股权投资公司股东高管增持现行政策,高管增持占比没有限制。
因陈长溪老先生本人本身融资需求,在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高管增持情况下,方案根据大宗交易规则、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91,2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不得超过0.065%,占他个人此次高管增持之前所持公司股权总数比例不得超过25%,且随意持续90日内高管增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高管增持价格将依据高管增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明确,并且不小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价。
集团公司前不久接到公司股东海汇资本,执行董事、高管人员陈长溪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就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注:李明智做为海汇金钱的一致行动人,于2022年7月28日全额的高管增持持有股权。此次高管增持完成后,李明智不会再持有公司股份。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存有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以往12个月内减持股份状况
注:1、李明智做为海汇金钱的一致行动人,于2022年7月28日高管增持491,334股,上述情况高管增持状况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1月7日公布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1%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示序号:2023-003)。此次高管增持完成后,李明智不会再持有公司股份。
2、陈长溪高管增持执行情况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7月19日公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公示序号:2022-058)。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注:竟价的高管增持期内为自本减持股份方案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内(即2023年3月8日到2023年9月7日);大宗交易规则的高管增持期内为自本减持股份方案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内(即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8月19日)。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别的分配□是√否
(二)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先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价格等是不是作出承诺√是□否
海汇资本、李明智服务承诺:
自企业股票在证交所挂牌交易生效日12个月内,自己/本公司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自己/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
海汇资本高管增持服务承诺:
①高管增持前提条件:A、本企业持公司股权的锁定期(包含延期的锁定期)已期满,股权转让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措施等有关规定;B、若发生本公司需给投资者进行赔付的情况,本公司早已依规全额的承担连带责任。
②高管增持方法:本公司将根据需求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规则、国有资产转让或其它合法合规方法出让一部分企业股票。
③减持股份的总数、时限及价格:本公司在持有企业先发前股份的锁住期满三年内,若本公司进行高管增持,则每一年根据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规则、国有资产转让或其它合法合规方法拟减持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我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企业先发前股权数量100%。
本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时,将严格执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
④减持股份程序:本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时,将严格执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
⑤未履行协议必须承担的风险:如本公司没有按照本服务承诺转让股份,除依照法律法规、政策法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负法律责任外,本公司还应先因违反服务承诺而得到的所有收益上交给企业。
海汇金钱的别的服务承诺:
若本企业违反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做出的所有公开承诺,本公司将于股东会及公司的章程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公布表明未履行协议的具体原因,同时向公司股东以及其它公众投资者致歉。若因未完全履行有关公开承诺事项为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可依法给投资者赔付有关损害。如该等已违背的承诺仍然可以继续履行,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服务承诺。
陈长溪服务承诺:
①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生效日12个月内,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本次发行前自己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
②自己直接和间接持有外国投资者股份在锁住期满三年内依规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期内外国投资者若有年底分红、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则作除权除息解决,相同)。外国投资者上市以来6个月内如外国投资者个股持续20个交易日内的收盘价格均低于股价,或是上市以来6个月期终收盘价格小于股价,自己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个股的锁住时限全自动增加6个月。
③此前在出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及在上任时确立的任职期内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一年出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得超过自己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25%;辞职后六个月内,不出让自己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自2018年12月25日(即企业进行有关股权收购工商变更登记办理手续之时)起36个月内,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自己因参加公司在2018年12月25日股权收购而加持的股权(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因自己拥有该等股权相应增加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此前已公布的服务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为上市时未获利的企业,其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无
三、大股东或实控人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
是不是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不确定性风险性,如计划实施的前提、约束性标准和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实际情况等
此次减持计划是公司持股5%之上公司股东及执行董事、高管人员根据自己的资产要进行的高管增持,此次减持计划系正常的高管增持个人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在高管增持时间段内,执行董事、高管人员依据市场状况、公司股价等多种因素选择是否执行及怎样执行减持计划,高管增持的数量和价钱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是√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1、此次减持计划合乎《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
2、此次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以上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管人员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监管政策执行高管增持,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市洁特生物过虑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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