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5证券简称:安旭生物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2,524.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1.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2,533.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9.6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6,360.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7.68%。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81,839.43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07.8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44,133.62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08.76%。公司本期经营业绩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报告期内,受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优质的新冠检测产品质量获得市场和客户的认可,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同时非新冠检测产品也保持平稳增长所致。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91.70%,主要系受公司优质的新冠检测产品质量获得市场和客户的认可,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同时非新冠检测产品也保持平稳增长所致。
2、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03.95%、303.25%、309.64%、307.68%,主要系受公司产品销售规模扩大带来的利润影响所致。
3、报告期内,总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107.85%,主要系受公司产品销售规模扩大以及各项资产投入所致。
4、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08.76%、113.3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规模扩大产生的利润及送股的股本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股本较上年同期增长48.00%,主要系报告期内进行送股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