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证券时报》 程丹
昨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修订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分类评价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其配套文件,通过明确异常报价认购情况,不断加强线下投资者自律管理,进一步规范线下投资者报价认购行为,维护证券市场良好的发行秩序。
修订后的《指引》共15条,主要明确异常报价认购情况。将原《指引》关注名单中列出的关注情况调整为六项线下投资者异常报价认购情况,包括报价偏差明显高、报价一致性明显高、报价与线下投资者自身定价依据不一致、报价修改频繁、报价认购不当等情况。此外,异常报价认购的监测期由两个月改为三个月,进一步提高了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在异常行为认定方面,本指南明确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进行综合判断。中国证券协会将根据线下投资者的异常情况,结合认购数量、频率、定价依据、所有线下投资者报价、股价波动、公司基本面、上市公司重大信息和整体市场趋势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确定线下投资者的异常报价认购行为。虽然线下投资者的报价认购行为未达到相关监测指标,但接近指标并多次实施相同类型的异常行为的,可以认定为相应类型的异常报价认购行为。
对于非法线下投资者,本指南明确了实施名单分类管理的适用情况和自律处罚措施。具体来说,线下投资者首次实施异常报价认购的,应当列入线下投资者关注名单,重点关注和提醒;列入关注名单后12个月内再次实施异常报价认购的,应当列入线下投资者异常名单,并采取非书面自律管理措施,不得参与线下询价和配售业务三个月;列入异常名单后12个月内再次实施异常报价认购的,采取书面自律措施,将其列入线下投资者限制名单6个月至36个月。同时,中国证券交易所协会还结合异常报价认购的严重程度,特别明确投资者实施异常报价认购,对线下发行秩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将其列入线下投资者限制名单,进一步严格采取资格限制措施。
本指南还规定,名单分类管理的处理程序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先通知、陈述辩护、审计决定等实施程序。中国证券协会将根据线下投资者报价认购的监测结果和线下投资者的分类名单确定关键监管对象,通过增加抽查或检查频率,加强相关线下投资者的自律管理,规范线下查询行为。
中国证券交易所指出,为了提高协同监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与证券交易所共同确定异常报价认购的监测指标和标准,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本次修订取消了精选名单评估机制。为落实“科技创新委员会八条”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报价查询行为的监督,中国证券协会在整合和优化选定名单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研究建立了线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管理制度,并另行发布了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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