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号: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示序号:2023-024
可转债编码:113641可转债通称:华友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股东会会议召开状况
浙江省华友钴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通信方式举办,此次会议报告于2023年2月22日以书面形式、电子邮箱、电话等方法通告整体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会议由老总陈雪华老先生集结并组织,大会应出席执行董事7人,真实出席会议执行董事7人(在其中7人以通信方式参加)。企业一部分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此次会议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一、表决通过《关于变更对外投资实施主体的议案》
允许企业将和PTValeIndonesiaTbk(下称“淡水河谷印度”)签约合作实施主体由控股子公司华骐(中国香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骐中国香港”)调整为控股子公司Huaqi(Singapore)Pte.Ltd(下称“华骐马来西亚”),与此同时允许华骐中国香港与淡水河谷印度和PTKolakaNickelIndonesia(下称“KNI”)签定《终止和解除协议》,华友钴业与淡水河谷印度和KNI签定《经修订和重述的确定性合作协议》,华骐马来西亚与淡水河谷印度和KNI签定一个新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合资协议》。此次变动及申购结束后,华骐马来西亚将拥有KNI80%的股权,淡水河谷印度将拥有KNI20%的股权,华骐马来西亚将取代华骐中国香港作为公司与淡水河谷印度协作KNI企业HPAL项目的实施行为主体。具体内容详细企业2023-025号公告。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特此公告。
浙江省华友钴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27日
股票号: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示序号:2023-025
可转债编码:113641可转债通称:华友可转债
浙江省华友钴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变更境外投资实施主体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一、境外投资及此次变动简述
浙江省华友钴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友钴业”、“企业”)于2022年1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淡水河谷印尼签署正式合作协议的议案》,允许公司和PTValeIndonesiaTbk(下称“淡水河谷印度”)就协作PTKolakaNickelIndonesia(下称“KNI”)湿式选矿厂(HPAL)新项目(下称“HPAL新项目”)签定《确定性合作协议》,进一步承诺分别在HPAL项目实施里的权利和责任。HPAL新项目生产能力及投资额将于淡水河谷印度对Pomalaa矿区进行的项目可行性结束后由公司与淡水河谷印度商谈。与此同时,允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骐(中国香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骐中国香港”)与淡水河谷印度和KNI签定《股份认购协议》及《合资协议》,允许企业通过华骐中国香港以76,400,000万印尼盾(约4,868.9万美元,具体按注资日汇率换算)申购KNI新增加股权。此次申购结束后,华骐中国香港将拥有KNI80%的股权,淡水河谷印度将拥有KNI2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细企业2022-167号公告)。
为更好的推动项目进度,依据与合作者充足沟通协商,企业拟向上次与淡水河谷印度签约合作实施主体华骐中国香港调整为控股子公司Huaqi(Singapore)Pte.Ltd(下称“华骐马来西亚”)。由华骐中国香港与淡水河谷印度和KNI签定《终止和解除协议》,华友钴业与淡水河谷印度和KNI签定《经修订和重述的确定性合作协议》,华骐马来西亚与淡水河谷印度和KNI签定一个新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合资协议》。此次变动及申购结束后,华骐马来西亚将拥有KNI80%的股权,淡水河谷印度将拥有KNI20%的股权,华骐马来西亚将取代华骐中国香港作为公司与淡水河谷印度协作KNI企业HPAL项目的实施行为主体。
此次变动境外投资实施主体事宜早已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根据。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次变动境外投资实施主体事宜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合作开发项目的产能规模及投资额尚未确定,相关事宜确认后,企业将根据有关标准立即执行内部结构决策制定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变更后实施主体的相关情况
1、公司名字:Huaqi(Singapore)Pte.Ltd(华骐马来西亚)
2、居所:987SerangoonRoadSingapore328147
3、成立日期:2022年11月9日
4、注册资金:10,000美金
5、自然人股东:华友钴业拥有华骐马来西亚100%的股权
6、业务范围:商品批发商贸、投资咨询
7、关键经营情况:华骐马来西亚为新设公司,尚没有完整的财务报告
8、关联性表明:华骐马来西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此次变动境外投资实施主体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变动境外投资实施主体为了更好的推动项目进度,没有改变对外投资合作的许多具体内容,不受影响对外投资合作的实行,不容易危害公司及自然人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风险防范
1、此次变动结束后,华骐马来西亚将取代华骐中国香港作为公司与淡水河谷印度协作KNI企业HPAL项目的实施行为主体。合作开发项目的产能规模及投资额尚未确定,相关事宜确认后,企业将根据有关标准立即执行内部结构决策制定和信息披露义务。
2、与淡水河谷印度协作HPAL项目企业依照中远期建设规划所做出的分配,工程建设周期时间很长,在工程建设中,国内外市场、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等都存在可变性,同时使用各种各样不可预测要素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对将来经营效率的实现造成系统性风险危害。
3、投资建设中的资金筹集、贷款政策的改变、融资方式的顺畅水平均存在一定可变性,存有资产不可以按时筹集及时,可能会导致新项目不可以成功建设完成风险。
4、此次协作不构成业绩承诺,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簿文档
1、第五届股东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华友钴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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