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3证券简称:搜于特公示序号:2023-016
可转债编码:128100可转债通称:搜特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案子所处起诉(诉讼)环节:终局裁决
2、上市企业所处被告方影响力:被上诉人
3、涉案人员/实行标的金额:约1,336.35万余元
4、对企业的危害:如东莞搜于特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贸易公司”、“第一被上诉人”)和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搜于特集团公司”、“企业”、“第二被上诉人”)无法按期执行裁决书[(2021)穗仲案字第8729号]的裁定,申请者东莞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分行(下称“东莞银行道滘分行”、“申请者”)可能申请办理老百姓强制执行,对公司与分公司财产进行处置。
东莞银行道滘分行诉贸易公司、搜于特集团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及到的借款协议,公司已经依据借款协议计提利息及逾期利息,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预估造成利息和逾期利息约329.5万余元。公司根据裁决书具体内容将案子涉及到的律师代理费、资产保全费和受理费等共计约6.85万余元记入本期损益。
公司在2021年7月3日公布了东莞银行道滘分行诉贸易公司、搜于特集团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穗仲案字第8729号]。主要内容详细发表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媒体里的《2021-0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一、企业以上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工作进展
2023年2月2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对于该案子的裁决书[(2021)穗仲案字第8729号],关键裁定内容如下:
1、第一被上诉人向申请者还款个人信用项下贷款本息1000万余元,并支付罚息[截止到2021年5月10日,罚息为0元;后面罚息按序号为东银(1700)2020年证字第005063号)的《信用证开证合同》的承诺测算至现实偿还之日止];
2、第一被上诉人向申请者赔偿律师代理费25000元及资产保全费5000元;
3、此案受理费33671元(申请者已预缴税款33768元,退还97元),处置费4862元(申请者已预缴税款5065元,退还203元)。此案仲裁费共38533元,由第一被上诉人担负(该花费已经从申请者预缴税款,广东省监察委员会东莞市联合会不予以退还,由第一被上诉人迳付申请者);
4、第二、第三被上诉人对上述情况第1至第3项裁定第一被上诉人应对申请者的负债在债务本钱35000万余元及相关罚息、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资产保全费的范围内担负连带保证责任;
5、对申请人的许多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之上裁定第一、第二、第三被上诉人应对申请者的账款,应始行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所有付款,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解决。
本裁定为终局裁决,自做出生效日产生法律认可。
二、以上起诉、仲裁案件对企业的危害
如贸易公司和搜于特集团公司无法按期执行裁决书[(2021)穗仲案字第8729号]的裁定,申请者东莞银行道滘分行可能申请办理老百姓强制执行,对公司与分公司财产进行处置。
东莞银行道滘分行诉贸易公司、搜于特集团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及到的借款协议,公司已经依据借款协议计提利息及逾期利息,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预估造成利息和逾期利息约329.5万余元。公司根据裁决书具体内容将案子涉及到的律师代理费、资产保全费和受理费等共计约6.85万余元记入本期损益。
三、备查簿文档
东莞银行道滘分行诉贸易公司、搜于特集团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决书[(2021)穗仲案字第8729号]。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03证券简称:搜于特公示序号:2023-017
可转债编码:128100可转债通称:搜特可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务人申请办理重组的进展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1月2日公布了《2022-104: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债权人中山瑞成展示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显著欠缺清偿能力,但具备重组使用价值为理由,向东莞市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办理对企业开展重组及预重整。东莞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31日给予立案侦查[案号:(2022)粤19破申137号]。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的需求,企业将每个月公布一次重组事项工作进展。现就有关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破产重组事项工作进展
2022年11月24日,企业公布了《2022-111:关于收到法院受理预重整申请通知书的公告》,东莞市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审理债务人对企业的预重整申请办理,并特定北京中伦(深圳市)法律事务所、广东省尚宽法律事务所一同出任预重整管理员,预重整期为六个月。有任何理由的,经管理员申请办理,可延长三个月。
2022年11月25日,企业公布了《2022-112: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通告公司债权人于2022年12月26日前以邮递或当场申报方式向领导预重整管理员申报债权。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预重整管理员已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进行债权申报与核查作业;与此同时,资产评估机构将对公司财产进行评价工作中。
企业后面还将继续依规相互配合人民法院及预重整管理员开展相关重组工作中,积极推动重组进度,高度关注相关情况进度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防范
1、公司是否进到重整程序仍存在重要可变性
人民法院审理债务人对企业的预重整申请办理,尚未代表公司开始进入重整程序,后面企业能否进到重整程序仍存在重要可变性,目前公司并未得到人民法院关于公司进到重整程序的有关裁判文书。
2、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存有被实行暂停上市风险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如果企业被公安机关审理重组,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要被执行暂停上市(股票简称前冠于“*ST”字眼)。
3、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存有暂停上市买卖风险
假如人民法院开始审理申请者对企业的重整申请且重组顺利推进结束,将有利于改进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助力公司重归可持续发展观路轨;可是,即便人民法院开始审理重整申请,后面依然存在因重组不成功所以被宣布破产且被执行破产重整风险。如果企业被宣布破产,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要被暂停上市买卖。
4、由于该重组事宜存在重大可变性,企业将持续关注事宜进度,严格执行最新法律法规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都以企业在相关特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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