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9证券简称:嘉必优公示序号:2023-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贝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贝优比较有限”)原是公司持股5%之上股东,于2022年11月24日根据询价采购出让等形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至小于5%;根据相关规定,控股股东自占股比例高管增持至小于5%生效日90个工作日内,根据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规则再次高管增持的,仍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此次股权变动归属于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截止到2023年2月13日,公司股东贝优比较有限高管增持占比合计做到1.35%;此次股权变动后,贝优比较有限持有公司的股权数量减少至1,52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降低至1.27%。
●此次股权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嘉必优生物科技(武汉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近期接到公司股东贝优比较有限发来有关股份减持占比累计超过1%工作的通知,现就其相关股权变动状况告之如下所示:
一、此次股权变动状况
备注名称:
1、此次股权变动所涉及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定或限制转让状况。
2、此次变化不会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情况及其相关服务承诺。
二、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着企业权利的股权状况
三、其他情形表明
1、此次股权变动为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属于自有资金;
2、此次股权变动涉及到的大宗交易减持状况,根据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不用开展预披露;
3、此次股权变动涉及到的集中竞价高管增持状况为执行股份减持方案,详细公司在2022年12月29日公布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2-058);
4、此次股权变动状况系股东正常的高管增持个人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
5、此次公司股东股权变动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布股权变动报告;
6、企业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状况,并按相关规定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科技(武汉市)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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