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销商(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
广东绿通纯电动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绿色通道高新科技”或“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且在创业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申请早已深圳交易所(下称“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联合会表决通过,并已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申请注册(证监批准〔2022〕2678号)。
兴业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业证券”或“承销商(主承销商)”)出任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主承销商)。
发行新股与承销商(主承销商)共同商定本次发行股权数量为1,749.00亿港元,本次发行价格是rmb131.11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不得超过去除最大价格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数及其去除最大价格后由公布募资方法设立证券基金(下称“证券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下称“社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下称“养老保险金”)、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企业年金基金(下称“企业年金基金”)和合乎《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险资(下称“险资”)价格中位值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131.1380元/股,故承销商有关分公司不用参加投股。
本次发行不分配向发行人的高管人员与骨干员工参加此次战略配售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它外界投资人的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往战略投资定项配股,原始战略配售与最后战略配售的差值87.45亿港元回拔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后选用线下向对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采购配股(下称“网下发行”)与在网上向拥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的社会里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拔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运行前,线下原始发行数量为1,250.5500亿港元,占此次发行数量71.50%;在网上原始发行数量为498.4500亿港元,占此次公布行数量28.50%。
依据《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下称“《发行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因为在网上基本合理认购倍率为7,194.06761倍,高过100倍,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确定运行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即349.8000亿港元)由线下回拔至在网上。回拨机制启动时,线下最后发行数量为900.7500亿港元,占此次发行数量51.50%;在网上最后发行数量为848.2500亿港元,占此次发行数量48.50%。回拨机制启动时,网上发行最后中标率为0.0236552615%,合理认购倍率为4,227.38933倍。
本次发行的交款阶段烦请投资人密切关注,并且于2023年2月27日(T+2日)立即执行交款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依据《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3年2月2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决定的发行价与基本配股总数,按时全额交纳新股认购资产。
申购资产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到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全额交纳申购资金,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上市所有失效。多个新股上市同一天发售时发生上述情况情况的,该配售对象当天获配新股上市所有失效。不一样配售对象同用银行帐户的,若申购资金短缺,同用银行帐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上市所有失效。网下投资者好似日获配多个新股上市,按照每一只新股上市各自交款。
当网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少于此次发行数量70%时,线下和线上投资人放弃认购一部分的股权由承销商(主承销商)承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个股无商品流通限定及限售期分配,自此次公开发行个股在深圳交易所发售生效日就可以商品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占比限购方法,网下投资者理应服务承诺其获配股票数的10%(向上取整测算)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生效日6月。即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权无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生效日就可以商品流通;10%的股权限售期为6月,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生效日算起。
网下投资者参加基本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不用向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好限售期分配,一旦价格即视为接纳本公告所公布的线下限售期分配。
3、在出现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此次发行数量70%时,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中断此次新股上市,并针对中断发售的原因及后面分配开展信息公开。
4、合理价格网下投资者未参加网下申购或者没有全额认购或是得到基本配股的网下投资者没有按照最终决定的发行价与获配总数立即全额交纳申购资金,将被称作毁约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毁约状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备案。配售对象在深圳交易所、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京交易所”)的违反规定频次分类汇总。列为限制名单期内,有关配售对象不得参加深圳交易所、上海交易所、北京交易所各大板块相关业务的网下询价及认购。
5、本公告一经发刊,即视作向参加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到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后的结果
本次发行价钱不得超过去除最大价格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数及其去除最大价格后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基金、险资价格中位值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承销商有关分公司不用参加此次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不分配向发行人的高管人员与骨干员工参加此次战略配售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它外界投资人的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往战略投资定项配股。
二、网下发行认购情况和基本配股结论
(一)网下发行认购状况
依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44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中国证监会公示〔2021〕2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深圳上〔2021〕919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圳上〔2020〕483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1〕21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等有关规定,承销商(主承销商)对参加网下申购的投资人资质展开了审查和核实。根据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最后接收到的合理认购结论,承销商(主承销商),承销商(主承销商)作出如下所示统计分析: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中已经在2023年2月23日(T日)完毕。经核实确定,《发行公告》中公布的23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831个合理价格配售对象所有依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合理申购数量为2,049,990亿港元。
(二)线下基本配股结论
依据《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下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发布的网下配售标准和计算方式,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权展开了基本配股,各种网下投资者合理认购及基本配股状况如下表:
注:如出现数量和各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状况,均是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之上配股分配及结论合乎《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发布的配股标准,配股未造成余股。最后各配售对象获配状况详细附注“网下投资者基本配股统计表”。
三、承销商(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网下投资者对该公示所发布的线下基本配股结论如有疑问,请向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主承销商)联络。主要联系电话如下所示:
承销商(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1-20370807、021-20370600
手机联系人:市场销售买卖业务流程总公司股权资本销售市场处
外国投资者:广东绿通纯电动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承销商(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7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