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销商(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滁州市多利车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外国投资者”或“多利高新科技”)初次公开发行新股不得超过3,533.3334亿港元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申请已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批准[2022]3066号文审批,本次发行选用线下向对符合条件的投资人询价采购配股(下称“网下发行”)和线上向拥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的社会里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新股与承销商(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承销商(主承销商)”)共同商定本次发行股权数量为3,533.3334亿港元。回拨机制运行前,线下原始发行数量为2,120.0334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数量60%;在网上原始发行数量为1,413.3000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数量40%,本次发行价格是rmb61.87元/股。
多利高新科技于2023年2月14日(T日)运用深圳交易所(下称“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在网上按股票市值认购标价发售“多利高新科技”A股1,413.3000亿港元。
烦请投资人密切关注本次发行交款、弃购股权管理等层面,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依据《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3年2月16日(T+2日)16:00前,按最终决定的发行价与获配总数,按时全额交纳新股认购资产。如配售对象单支新股上市资金短缺,可能导致该配售对象当天所有获配新股上市失效,所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在网上投资人认购中新股后,应依据《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执行资产交割责任,保证其资金帐户在2023年2月16日(T+2日)日终有足量的新股认购资产,投资人账款划付需遵循投资人所属券商的有关规定。
线下和线上投资人放弃认购一部分的股权由承销商(主承销商)承销。
2、在出现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此次发行数量70%时,发行新股与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中断此次新股上市,并针对中断发售的原因及后面分配开展信息公开。
3、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加认购及其得到基本配股的网下投资者未能及时全额交纳申购款的,将被称作毁约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毁约状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备案。线上投资人持续12个月总计发生3次中签但并未全额交款的情况时,自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接到弃购申报之日起6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隔日)内不得参加新股上市、存托、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的认购。放弃认购次数依照投资人具体舍弃认购新股、存托、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债次数分类汇总。
一、网上摇号状况
承销商(主承销商)依据深圳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此次网上定价发行的认购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此次网上定价发行合理认购总户数为11,910,358户,合理认购股票数为104,865,289,500股,新股配号数量为209,730,579个,开始号为000000000001,截至号为000209730579。
二、回拨机制执行、发售结构与网上发行中标率
依据《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因为在网上基本合理认购倍率为7,419.88888倍,高过150倍,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确定运行回拨机制,对线下、网上发行规模进行控制。回拔后,线下最后发行数量为353.2834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数量10%,在网上最后发行数量为3,180.0500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总数的90%。回拔后,此次网上发行的中标率为0.0303250963%,认购倍率为3,297.59876倍。
三、网上摇号摇签
承销商(主承销商)与外国投资者定为2023年2月15日(T+1日)早上在深圳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核心308室举办摇号申请摇签典礼,并将于2023年2月16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发布摇号中签结论。
外国投资者:滁州市多利车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承销商(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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