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晓璐韩昱
据证监会网站2月24日信息,为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高质量双向开放,更好地满足海内外投资人参加国内与香港资本市场权益资产配备的要求,近日,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允许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香港交易所、中国结算和香港结算于2023年4月24日开始实施沪深港通买卖日历提升,对外开放因不符合清算分配而取消的沪深港通买卖日。
2月24日,沪深交易所同歩公布有关交易规则执行通告,升级了2023年港股通交易日分配,确定了2023年6个新增加港股通交易日的实际日期。
同日,香港交易所发布公告称,在今年的第一个新增加朝北买卖日也为2023年5月25日,之后新增加2个朝北买卖日分别是2023年10月20日和12月22日。即新增加3个沪深股通买卖日。
此外,为了便于销售市场多方搞好港股通交易日历改善的各类提前准备,当日,中国结算配套设施公布港股通业务流程证劵资产清算交收布置的调节通告,确定了2023年6个新增加港股通交易日的实际日期,升级了一部分节假日日休盘阶段的港股通业务流程清算交收分配,并增加了港股通利益备案日相匹配表。
据记者了解,沪深港通买卖日历提升出台后,港股通初次新增加买卖日为4月27日、4月28日,沪深股通初次新增加买卖日为5月25日。
证监会表明,此次沪深港通买卖日历提升进一步深化了大陆与香港股票市场买卖数据共享体制,都是继2022年底货银应对(DVP)改革创新落地的完善金融市场基本结算制度的又一重要保障。提升后,有益于不断提升两个地方资本市场吸引力和人气值,有益于夯实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影响力,有助于国内与香港资本市场长期性持续健康发展。
证监会表明,下一步将再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有序推进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确保变革稳定落地式。
沪深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表明,下一步将妥当井然有序组织市场组织做好各项业务技术提前准备,全面保障港股通交易日历提升稳定落地执行,不断推动数据共享体制进一步优化提升,助推完成金融市场高质量双向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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