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由于本集合计划分红方式暂不包括红利再投,因此不存在收益结转基金份额的情况;(2)本期可供分配利润为31,649,265.78元,分配金额为31,649,265.78元,分配比例为10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的规定,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投资者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时,按本金支付,赎回份额当期对应的收益于当期月度分红日支付;
(3)收益月度支付时,如投资者的累积实际未结转收益为正,则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支付相应的现金收益;如投资者的累积实际未结转收益等于零时,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集合计划份额保持不变且不支付现金收益;如投资者的累积实际未结转收益为负,则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集合计划份额;
(4)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1)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amc.cmschina.com);
2)本集合计划代销机构(已在本管理人官方网站公示);
3)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客户服务电话(95565)。
(5)风险提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集合计划分红并不改变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集合计划投资风险或提高集合计划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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