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8证券简称:浙农股份公示序号:2023-016号
债卷编码:128040债卷通称:华通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华通可转债”赎出备案日:2023年2月28日
2.“华通可转债”赎出日:2023年3月1日
3.“华通可转债”赎出价钱:101.28元/张(含本期应计利息,本期年化利率为1.8%,且当期贷款利息价税合计)
4.外国投资者(企业)资产到帐日:2023年3月6日
5.投资人赎出款到账日:2023年3月8日
6.“华通可转债”终止交易日:2023年2月24日
7.“华通可转债”终止股权转让日:2023年3月1日
8.赎出类型:所有赎出
9.依据分配,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收盘后并未股权转让的“华通可转债”要被强赎,此次赎出结束后,“华通可转债”将于深圳交易所挂牌。持有者所持有的“华通可转债”如存有被质押贷款或冻结的,最好在终止交易和股权转让日前撤押和冻洁,以免发生没法股权转让所以被赎出的情况。
风险防范:依据分配,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收盘后并未股权转让的“华通可转债”,将根据101.28元/张价钱强赎,因现阶段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出价钱差异很大,投资人如未能及时股权转让,将面临损害,烦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通转债”的议案》,允许履行“华通可转债”如果有条件赎回权,依照债券面值(rmb100元)加本期应计利息的价钱赎出在赎回备案日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所有未股权转让的“华通可转债”。公司独立董事就得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现就“华通可转债”赎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赎出状况简述
(一)开启赎出情况
1.可转债发行和发售状况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批准[2018]243号”文审批,公司在2018年6月14日发行了224引马镇可转换债券,每一张颜值为人民币100元,发售总额为22,400万余元。经深圳交易所“深圳上[2018]308号”文允许,企业22,400万余元可转换债券于2018年7月13日起在深圳交易所竞价交易,债卷通称“华通可转债”,债卷编码“128040”。
2.可转债转股时限
根据法律法规和《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华通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完毕之日(2018年6月2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买卖日起止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日止(即2018年12月21日至2024年6月13日止)。
3.可转债转股价钱的变化状况
“华通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1.45元/股。2019年6月11日,企业执行实现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依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协议条款,及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公布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华通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45元/股调整至11.37元/股。2020年5月26日,企业执行实现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依据上述相关规定,“华通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37元/股调整至11.29元/股。2020年11月30日,企业执行资产重组,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浙农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0名买卖方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277,835,875股,“华通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29元/股调整至10.33元/股。2021年6月7日,企业执行实现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依据上述相关规定,“华通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33元/股调整至10.15元/股。2022年1月13日,企业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结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登记。授于备案结束后,公司股本提升12,515,000股。依据上述相关规定,“华通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15元/股调整至10.03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月17日起起效。2022年5月30日,企业执行实现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依据上述相关规定,“华通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33元/股调整至9.73元/股。2022年12月27日,企业实现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部分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中,依据上述相关规定,“华通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73元/股调整至9.74元/股。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华通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9.74元/股。
4.可转换债券此次开启赎出的情况
企业股票(股票简称:浙农股份;股票号:002758)自2023年1月3日起止2023年1月30日,已经有十五个买卖日的收盘价格不少于“华通可转债”本期转股价格(即9.74元/股)的130%(即12.66元/股),早已开启《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是标准赎回条款。
(二)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
依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协议条款,转股期内,当以下二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出现的时候,企业有权利确定依照债券面值加本期应计利息的价钱赎出全部或部分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假如企业股票在所有的持续三十个买卖日中最少十五个买卖日的收盘价不少于本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如在上述情况三十个买卖日内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调节前买卖日按调节前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变更后的买卖日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股权转让额度不够3,000万余元时。
本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IA=B×i×t/365
IA:指本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上总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初息票率;
t:指计息天数,也就是从上一个还息日起至本计算利息本年度赎出日止的具体日历日数(算头算不上尾)。
二、赎出执行分配
(一)赎出价钱以及明确根据
依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有关承诺,赎出价格是101.28元/张(含息税)。主要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本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IA=B×i×t/365
IA:指本期应计利息;
B:指此次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所持有的此次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100元/张;
i:指此次可转换债券当初息票率:1.8%;
t:指计息天数,也就是从上一个还息日(2022年6月14日)起至本计算利息本年度赎出日(2023年3月1日)止的具体日历日数为260天(算头算不上尾)。
本期贷款利息IA=B×i×t/365=100×1.8%×260/365=1.28元/张;
赎出价钱=债券面值+本期贷款利息=100+1.28=101.28元/张;
缴税后赎出价钱以美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批准的价钱为标准。企业错误持有者的利息所得税开展代收代缴。
(二)赎出目标
截止到赎出备案日(2023年2月28日)收盘后在册的所有“华通可转债”持有者。
(三)赎出程序流程及日程安排
1.公司将在赎出日前每一个买卖日公布一次赎出提示性公告,通告“华通可转债”持有者此次赎出的相关事宜。
2.自2023年2月24日起,“华通可转债”终止交易。
3.自2023年3月1日起,“华通可转债”终止股权转让。
4.2023年3月1日为“华通可转债”赎出日。企业将全额的赎出截止到赎出备案日(2023年2月28日)收盘后在册的“华通可转债”。此次强制赎回结束后,“华通可转债”将于深圳交易所挂牌。
5.2023年3月6日为外国投资者(企业)资产到帐日,2023年3月8日为赎出款抵达“华通可转债”持有者资金帐户日,到时候“华通可转债”赎出款将采取可转换债券代管证券公司立即划归“华通可转债”持有者的资金帐户。
6.公司将在赎出日后七个买卖日内,在证监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中发表赎出结论公示和可转换债券挂牌公示。
三、公司持股5%之上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在赎出标准达到前六个月内买卖“华通可转债”的现象
在此次“华通可转债”赎出标准达到前6个月(则在2022年7月30日至2023年1月30日时间段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持仓5%之上股东、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不会有买卖“华通可转债”的现象。
四、别的需表明的事宜
1.“华通可转债”持有者申请办理股权转让事项的,需要通过代管该债券证劵公司开展股权转让申请。实际股权转让黄金操作建议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在申报前资询银行开户证劵公司。
2.股权转让时不够1股额度的处理方式
“华通可转债”持有者申请办理转化成的股权须是整数金额股。股权转让时不够转换成1股的可转换债券账户余额,企业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相关规定,在可转换债券持有者股权转让当日后五个买卖日内支付现金兑现该可转换债券账户余额及该余额对应的本期应计利息。
3.当日买入的可转换债券当日可以申请股权转让,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权,可在股权转让申请后次一买卖日发售商品流通,并具有和原股权相同的利益。
五、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企业证券部
热线电话:0571-87661645
电子邮箱:zngf002758@znjtgf.com
六、备查簿文档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董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大会相关事宜自主的建议;
4.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华通可转债”强制赎回权益的审查建议;
5.上海广发银行法律事务所有关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强制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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