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0证券简称:*ST宜康公示序号:2023-15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公司在2022年4月30日公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企业股票于2022年5月6日股市开市起被实行暂停上市。若企业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至(六)项的情况,上市公司存有被暂停上市风险。
2、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5条“上市企业因发生本标准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况,其股票买卖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的,理应则在股票买卖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当初会计期间完成后一个月内,公布个股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防范公示,并且在公布该年年报前最少再公布2次风险防范公示。”
依据深圳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风险揭示实际效果,退市风险警示企业必须在初次风险防范公示公布后到年报公布前,每十个交易时间公布一次风险防范公示。”,企业公布此次风险性提示性公告。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留意风险性。
企业很有可能触碰的暂停上市情况如下所示:
一、企业股票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主要原因
企业2021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且会计报表被会计事务所出示无法表示意见类别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5月6日起被深圳交易所执行暂停上市。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要求:“上市企业因碰触本标准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况其股票买卖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后,第一个会计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确定停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主营业务收入小于1亿人民币,或是追朔重述后近期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主营业务收入小于1亿人民币;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或是追朔重述后近期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数;
(三)、会计报表被出示审计报告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是否定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未能法定时限内公布半数以上执行董事确保真正、精确、完整的年报;
(五)、虽合乎第9.3.7条规定,但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本所提起诉讼暂停上市;
(六)、因不符第9.3.7条规定,其撤消暂停上市申请办理没被本所审核同意。
企业追朔重述导致出现本标准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况,或因碰触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况其股票买卖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后,发生前述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况或是具体碰触暂停上市指标值相对应年度的次一本年度发生前述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况的,本所确定停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依据财务部基本计算,企业预估2022年期末净资产仍然是负数,与此同时,企业《2021年审计报告》涉及“产生无法表示意见的前提”中,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顾虑的好几个重要可变性,该危害能不能清除,仍存在不确定性,企业会计报表能不能不会被出示审计报告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是否定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仍存在不确定性。综上所述,公司存在被深圳交易所暂停上市买卖风险。
二、关键提醒风险事宜
1、结合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公布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企业预估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为-20,000万元至-30,000万余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存有被暂停上市风险。
2、企业《2021年审计报告》涉及“产生无法表示意见的前提”中,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顾虑的好几个重要可变性,该危害能不能清除,仍存在不确定性,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存有被暂停上市风险。
三、历年来暂停上市风险防范公示的公布状况
公司在2023年1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13)。
企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披露的信息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公司新闻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诊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150证券简称:*ST宜康公示序号:2023-17
宜华健康诊疗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推迟回应深圳交易所《关注函》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诊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2月3日接到深圳交易所下达的《关于对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28号)(下称“关注函”),要求其于2023年2月8日前把相关说明材料申报深圳交易所并向外公布,与此同时密送内设机构。
接到关注函后,企业十分重视,积极开展相关负责人进行对信件的回应工作中,并融洽会计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截止本公告日,由于关注函涉及到的一些内容并未审查结束,为保证回应具体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纬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办理,企业将推迟回应《关注函》,企业将在2023年2月17日前进行回应工作中,并承担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发表的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留意风险性。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诊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150证券简称:*ST宜康公示序号:2023-16
宜华健康诊疗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权方案预披露的通知
持仓5%之上股东林正刚老先生确保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宜华健康诊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近期接到公司持股5%之上公司股东林正刚老爷子的《告知函》,获知其个人前不久接到博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证券”)的《关于股票质押业务继续违约处置的通知函》,东方证券依据济南市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具的案号为(2023)鲁01恢执8号民事诉讼判断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拟向其持有的*ST宜康股权5,427,095股变动可售冻洁后售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东的相关情况
(一)股东名字:林正刚。
(二)股东持股状况: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林正刚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1,468,147股,占公司股权8.14%。
二、被动减持方案主要内容
(一)被动减持缘故:因林正刚老先生进行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买卖毁约,东方证券依据济南市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具的案号为(2023)鲁01恢执8号民事诉讼判断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拟向其持有的*ST宜康股权5,427,095股变动可售冻洁后售出。
(二)减持股份由来:公开增发股权。
(三)高管增持数量和占比:始行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企业的股权不得超过5,427,095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0.62%。
(四)高管增持期内:始行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后3个月。
(五)高管增持方法:集中竞价方式。
(六)高管增持价格定位:依据高管增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明确。
四、有关风险防范
(一)此次被动减持执行期内,董事会将催促林正刚老先生严格执行《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此次减持计划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运营造成影响。
(三)林正刚老先生正积极寻求处理有关问题的举措,竭尽全力减少或防止此次毁约导致的不良影响。企业将持续关注林正刚老先生的股权变化情况,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诊疗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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