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6证券简称:*ST亚联公示序号:2023-007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公司在2022年4月30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发表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46),企业股票于2022年5月6日股市开市起被实行暂停上市及其他风险警示。若企业2022本年度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的情况,上市公司存有被暂停上市风险。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5条的规定“上市企业因发生本标准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况,其股票买卖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的,理应则在股票买卖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当初会计期间完成后一个月内,公布个股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防范公示,并且在公布该年年报前最少再公布2次风险防范公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风险揭示实际效果,退市风险警示企业必须在初次风险防范公示公布后到年报公布前,每十个交易时间公布一次风险防范公示”。
依据上述要求,企业理应公布个股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防范公示。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留意风险性。
注:1、依据早期会计就深圳交易所开具的《关于对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41号)的审查具体情况,债务豁免及股份赠予事宜结束后,预估截止到2022本年度末企业的资产总额也为恰逢。
2、2022年8月30日,中喜会计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喜专审2022Z01062号),企业有关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到事宜危害已清除。
一、企业股票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主要原因
吉林省亚联发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本名深圳市亚联发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发表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46),企业2021本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且2021年度财务报表被中喜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碰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有关规定。企业股票于2022年5月6日股市开市起被实行暂停上市。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上市企业因碰触本标准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况其股票买卖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后,第一个会计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确定停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主营业务收入小于1亿人民币,或是追朔重述后近期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主营业务收入小于1亿人民币;(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或是追朔重述后近期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数;(三)会计报表被出示审计报告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是否定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四)未能法定时限内公布半数以上执行董事确保真正、精确、完整的年报;(五)虽合乎第9.3.7条规定,但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本所提起诉讼暂停上市;(六)因不符第9.3.7条规定,其撤消暂停上市申请办理没被本所审核同意”。若企业2022本年度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的情况,上市公司存有被暂停上市风险。
二、历年来暂停上市风险防范公示的公布状况
公司在2023年1月31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发表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006)。
三、其他事宜
企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站地址为: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发展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发表的信息为标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留意风险性。”
特此公告。
吉林省亚联发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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