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3-056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信街2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向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蔡幸伦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全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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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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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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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1、2,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家维、马志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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