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持黑龙江哈工石墨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回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回购款6,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收到回购款2.65亿元,剩余1亿元回购款及利息尚未到账。
● 本次股权回购事项由于回购方履约能力、具体执行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或有风险,未来该事项存在不能如约完成回购、发生诉讼、形成投资损失等可能。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事项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黑龙江哈工石墨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启动行使回购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君禾股份关于对黑龙江哈工石墨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启动行使回购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公司与秦交忠、绍兴君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君和”)、黑龙江哈工石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石墨”)、陈英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就公司所持哈工石墨20%股权回购事宜签订《回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君禾股份关于签署黑龙江哈工石墨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为保障回购款的顺利到账,公司与秦交忠、绍兴君和、哈工石墨、陈英于近日签订《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同意变更《回购协议》项下尚未支付的回购款及利息的付款方式,约定秦交忠通过哈工石墨银行账户向公司支付尚未支付的回购款1.65亿元及相应利息。
根据《回购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秦交忠最迟应于2023年9月30日之前支付剩余的1.65亿元回购款及协议中确定的利息(包括复利)。公司于近日收到回购款6,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收到回购款2.65亿元,剩余1亿元回购款及利息尚未到账。公司长期跟踪该事项进度,通过定期发送催款通知函、持续与回购方保持沟通联系、关注哈工石墨经营情况及实地考察等措施,最大程度保障该事项能够如约完成,但由于回购方履约能力、具体执行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或有风险,未来该事项存在不能如约完成回购、发生诉讼、形成投资损失等可能,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上述事项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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