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于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鞍钢广州汽车钢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汽商贸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持股35%)鞍钢广州汽车钢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的实施,项目总投资182,283万元,其中股东增资75,000万元,广汽商贸有限公司按股比增资26,250万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合创汽车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4.46%、20.54%分别向参股公司合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0,701.36万元及49,298.6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1票。管大源董事认为合创汽车的未来发展存在不确定性,建议谨慎投资。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企业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志勇先生为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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