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9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殊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3.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2.01%,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4.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80.09%。请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概述
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洁净”)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申请融资1.00万元,期限为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障。
公司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泰达环保”)向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扬州分行(以下简称“紫金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1000万元,期限为5年,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审议相关担保额度
经公司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为泰达清洁和扬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金额分别为35000万元和832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洁净和扬州泰达环保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2、372.01万元和44、641.93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分别为3、372.01万元和45、641.93万元,泰达洁净和扬州泰达环保可用担保分别为31、627.99万元和37、558.07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4年3月4日
(2)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3)法定代表人:宋逍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工业纺织成品制造、工业纺织成品销售;家用纺织成品制造;服装辅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劳动防护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信息咨询服务);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部件销售;厨房用具和日用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环保专用设备制造、环保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纯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纯设备销售、纺织专用测试仪器销售。(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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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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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到目前为止,泰达的清洁没有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
4. 泰达洁净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
(二)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2日
(2)注册地点:杨庙镇赵庄村
(3)法定代表人:崔青:
(4)注册资本:38000万元
(5)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电力、蒸汽、热、灰渣、灰渣产品。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环保项目设计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开发、销售、租赁。(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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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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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到目前为止,扬州泰达环保还没有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
4. 扬州泰达环保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泰达清洁对渤海银行融资的担保协议
本公司与渤海银行签订了《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债务人应在主合同项下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和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和复利)、手续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其他应付款项(无论是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到期日还是在其他情况下);债权人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和执行费用);保证人应当在本协议下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和其他款项。
2. 担保金额:10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 担保期:债务人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三年。
(2)扬州泰达环保向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融资的担保协议
公司与紫金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最高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主债权和利息(包括合同期间的利息、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 担保金额:10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上述担保金额的有效期将于2023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金额的审批应重新执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二级子公司。由于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确保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的资产质量,董事会认为风险是可控的。被担保人扬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反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一)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2023年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仍为152.786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3.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2.01%。
(3)根据公司制度,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判决败诉而承担担保责任的。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2022年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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