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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8月22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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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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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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