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广州市。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广州,组织开展对生态功能保护区环保,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局,森林公园及湿地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环境保护局。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广州,牵头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环境信息环保。
2、受市政府委托制定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广州,环境保护局。贯彻执行国家环保。
3、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广州。法规和标准环境保护局,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广州市,规章草案环境保护局,负责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环保,协调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广州。广州市,五环境保护局,承担从源头上预防广州,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监督建设项目实施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局。
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广州,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环保。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5、广州市。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环境保护局。指导区广州市,县级市环境保护工作。
1、县级市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环保。三环境保护局,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广州。
2、环境保护局。广州市。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广州市,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广州。
3、监督管理水体,土壤环境保护局,大气环境保护局。固体废物环保,机动车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广州市,负责协调组织重大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科技与经济合作交流环境保护局。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广州市,按管理权限审查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办市委环境保护局,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负责环境监察广州市。统计等工作广州市,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及信息系统环境保护局,组织环境质量指数预测预报广州,推广环保应用技术示范工程环保。负责民用核技术应用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环保。
5、环境保护局。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广州市。指导并协调排污费的征收环保,管理和使用广州。县级市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局,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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